一、质量保证期限
1.新车质保期: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决定》,新购买的货车总成,质保期为三年或六万公里,以先到期者为准。
2.非新车质保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非新购买的货车总成,质保期为一年或三万公里,以先到期者为准。
二、质量保证内容
1.整车:质量保证的范围以汽车维修手册中列明的整车部件为准,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悬架、轮胎、灯具、车身、底盘及控制系统等部件。
2.零部件:质量保证的范围以汽车维修手册中列明的零部件为准,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悬架、轮胎、灯具、车身、底盘及控制系统等部件,以及由原厂供应商提供的配件等。
三、质量保证责任
1.质量保证责任由汽车制造企业承担,一般按照三包原则,分别是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和更换整车。
2.质量保证责任以质量保证期终止日为准,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制造企业应承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车辆使用者造成的损失;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照汽车制造企业的要求,向车辆使用者提供服务。
汽车新三包法 四、质量保证期外责任
1.质量保证期外,汽车制造企业应按照行业标准承担有关部件维修和更换费用的责任;
2.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照汽车制造企业的要求,为车辆使用者提供服务。
五、三包费用
1.三包费用由汽车制造企业承担,汽车销售企业不得收取费用;
2.三包费用应按照汽车制造企业的要求及时支付,否则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汽车制造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货车三包法详细规定》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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