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章走合保养和例行保养的规定 (8)
第三章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11)
第一章服务费用结算标准
为了准确结算费用,促进售后服务工作的有效运行,凡新瑞皮卡服务费用一律按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1、服务费项目组成
服务费用由以下项目组成:1.1 PDI 费用; 1.2 走合保养费; 1.3 保用工时费; 1.4 保用材料费; 1.5 10%保用材料管理费; 1。6 外出服务费; 1。7 旧件托运费; 1.8 其它特殊用途费用。 2、费用标准
2.1 PDI:商品车检查、验收、试车费用为30元/台 2.2 走合保养费用
2。3 保用工时费
汽车新三包法2.3。1 工时费=工时费标准×工时定额
2。3。2 工时费标准(含税)
三星级为:30元
/工时、二星级为:25元/工时、一星级为:20元/工时、快修店为:18元/小时 2。3。3 工时定额见《新瑞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注: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如遇工时定额标准中未列出项目,在通报售后服务部情况下,参照当地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4 保用材料费
2.4.1 材料费按供应服务站价格结算。
2.4。2 维修过程中发生辅料(不含机油、齿轮油、冷却液、制动液)、管理、设备、税收等一切费用已加入各作业工时内,不得另加费用向用户索取. 2。5 保用材料管理费
2。5.1 索赔材料的材料管理费标准为索赔材料金额的10%。
2.5.2材料管理费的支付对象仅为进行配件买断经营的服务站,进行买断配件经营的服务站在买断经营过程中出现没有达到配件买断经营条件的期间,我公司不支付材料管理费。 2。5。3 服务站申请外购的配件无材料管理费. 2.6 外出服务费
2.6。1自备车车辆补助标准为1.2元/公里(按往返合计里程数计算,费用里已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其它费用)进行结算;严禁虚报公里数,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
2。6。2 乘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外出施救的,必须持新版正式票据回售后服务部结算,补助标准如下:
2。6。3 外出误工补助工时标准如下:50—200KM之内补助4工时;200KM以上补助8工时(自备车外出施救的,驾驶员无误工工时);50KM之内的外出施救无误工工时。
2.6.4 外出服务时如实际维修服务的工时超过误工补助工时的,按实际工时进行工时费用的结算,不再结算误工工时费。
2。6.5 外出服务时如实际维修服务的工时低于误工补助工时的,按误工工时进行工时费用的结算,实际维修工时不再进行结算。
2。7 旧件返厂旧件托运费凭有效正规运输发票结算。
2.8 其它特殊用途费用凭报告批文、正规发票随同相应的《新瑞汽车三包索赔结算单》一同结算。
第二章走合保养和例行保养的规定
1、目的
1.1 通过走合保养,消除车辆在制造、装配和调试中不易发现的故障隐患,避免不正常的损坏和早期磨损。
1.2 向用户提供技术咨询,使用户掌握正确的使用、调整方法及维修保养知识.
1.3 密切厂家、服务站、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提高新瑞的服务信誉。
2、范围及保养时间
2。1凡是新瑞皮卡车,用户购车后均由我厂设在各地的服务站给予两次走合保养和例行保养。
2.2用户在车辆行驶1个月之内1000-1500公里时(以先到者为准),进行第一次免费走合保养。
2。3用户在车辆行驶2个月之内3500—4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且已正常进行了第一次走合保养后进行第二次免费走合保养。
2.4自两次走合保养后,车辆每行驶5000±500公里进行一次例行保养(即二级保养和维护,费用用户自付),作业完成后在用户保用手册上给予盖章登记,不进行例行保养的车辆不能进入保用程序。
3、走合保养和例行保养检查项目和标准
3。1 首次走合保养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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