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服务方案注意事项
(一)
中保协发布4项标准 提升车险服务质量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保险公司积累和利用车联网数据,能够全面提升车险定价、产品、客服、理赔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而在现阶段车联网数据应用实践中,普遍存在采集内容、格式差异大,数据质量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满足车险经营管理的需要。
《机动车保险车联网数据采集规范》规范了机动车保险经营管理过程中,车联网数据采集、交换、共享等活动涉及的主要术语,以及车联网基础数据采集的定义、范围、类型等内容,同时规定了数据有效性、合理性、真实性的校验规则,为车联网数据在汽车、保险两个行业之间的交互提供了基础,有利于促进车联网数据在保险行业的应用。
同时发布的还有《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第3部分:车身覆盖件》《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第4部分:车辆外后视镜总成及配件》及《事故汽车维修工时测定规范第2部分:覆盖件钣金工时》协会标准,对车身覆盖件、后视镜及附件等后市场用配件的合车性能,以及事故汽车维修覆盖件钣金修复对象分类准则和覆盖件钣金工时构成等作出具体规定。
这些标准为非原厂配件在保险行业理赔定损中的应用奠定了基础,为后续后市场认证配件的大规模推广运用提供了技术依据,填补了国内相关自主标准的空白,有利于简化车险定损流程,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二)
汽车消费“维权难”:三包规定的一些条款成了障碍
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每年的投诉不仅从1.5万件上升至1.9万件左右,且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
针对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的汽车消费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于近期举办了“推动解决
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与会专家、律师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适用与完善、《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PDI规则)的问题与改进,以及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问题进行了讨论。
汽车三包规定修改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五方面。第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第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第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第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第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在此次西安消费者维权事件中,车刚刚驶出车行就出现了发动机漏油的问题,4S店不同意给消费者退换车,“搬”出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表示只给更换发动机,引起消费者不满。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只是一个管理规范,不是法律。”任何一条规范里面的内容都不能和法律相悖,适用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前提,那就是交付汽车必须是符合标准、无缺陷、无瑕疵的合格产品,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交付消费者的汽车本身就有缺陷和瑕疵,或者经营者不能“自证清白”,应该直接适用消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等法规,而不是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今年3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使用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修订稿中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规定中的0.5%至0.8%调整到上限不超过0.7%、下限不封底。使用补偿费用的支付还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如果交付的汽车本身就有质量问题,那么这笔补偿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三包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条款变成了一个障碍。”现在消费者购买汽车后退车越来越难,本来基于消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中的条款,消费者可以退车,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一被拿出来,就变成不符合退换要求了。
三包规定在修改时不要搞封闭性的认定条件,如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20条限定了哪些条件下才能退换车,但没有列出来开放性的条件,“应该是基本达到某种程度都可以退换。”
因现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设备的技术逐步提高,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修改后,三包有效期应当适当延长,“有一些汽车生产商自己就把期限延长到不低于三年或行驶6万公里。”
>汽车新三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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