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标准
一、包修
1.包修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损坏外,由生产者免费修理(包括零配件更换和维修人工费用)。
2.维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零部件。如果维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必须使用该车型原厂装车件或原厂指定认可的零部件。
3.如果在“三包”期内,因同一个故障修理次数超过5次(包含5次),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
4.包修期不得低于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二、包换
1.包换是指在“三包”期内,当因生产者原因造成商品性能故障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当负责免费更换。
2.如果在购车后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变速箱等主要零部件。
3.汽车新三包法在“三包”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
4.包换期不得低于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退
1.包退是指在“三包”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轿总成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2.如果在购车后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3.包退期不得低于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4.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上述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负责免费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