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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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自然资源局、陇县丰田果品有限公司:
丰田bb你们之间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依据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陇县丰田果品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交来10万元,没收的违法所得374509元及申请费50元,陇县自然资源局已领取。陇县丰田果品有限公司负担执行费1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