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奇瑞汽车公司汽车内饰件冷凝组分检测试验的方法等。
本标准满足奇瑞汽车产品性能要求的前提,作为公司开发新产品、检验产品质量以及试验产品性能的依据。
本标准由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中兵,马军祥,史荣波上汽奇瑞
散发性能检验——冷凝组分试验规范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奇瑞汽车内饰零部件冷凝组分试验的试验仪器、试样预处理、具体实施、评判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奇瑞汽车内饰零部件的冷凝组分检测。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无
13 试验目的
测量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中难挥发组元的气雾—冷凝值。
14 试验原理
气雾—冷凝值:非金属材料中的难挥发组元在热作用下散发出来,进入空气,然后冷凝在较冷的车辆玻璃上,这样一来视界受到了阻碍,因为玻璃上的这一覆盖层难以除去。测定冷凝组份时将试样放入玻璃杯中,1000C油浴加热16小时,挥发组份在铝箔上冷凝,前后铝箔重量之差即为冷凝组份值。
15 试验设备及药品
1.化学试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一种无液体,在每次气雾—冷凝试验时用作
试验条件的检验。)
2.化学仪器:读数精度为0.01mg的天平,带硅胶的干燥器,实验室用洗瓶。
3.化学设备:气雾—冷凝装置及其附件。附件包括玻璃杯,金属压环,密封圈,厚度为0.03mm,直径为103mm的铝箔,玻璃板,直径大于90mm的滤纸。
16 试样要求
a.对于较软的材料(例如织物,真皮,人造革)可用一个专用的试样切割刀小心地切割出圆形试样。切割试样时在桌子和材料之间放一块垫片。用力按住并平稳地转动切割刀就可从材料中切割下直径为(80±1)mm的试样。
b.对于较硬的材料可用带锯机切割试样。切割前先用圆规在材料上画出直径为80mm的圆。切割时材料的性能不能受到影响,因此切割速度应当低。试样准备也可用一个圆形的冲压工具来进行(Ø80mm±1mm,相当于50c㎡)。
c.圆形试样的最大厚度为10mm。对于较厚的试样,割去材料反面直至10mm厚。
d.对于粉状,膏状和液体物质,取10g±0.5g物质作为试样。
e.如果待测零件形状不规则或者尺寸太小,以至于从零件上不能切割出完整的圆形试样,则先切割出多块较小的试样再拼成一个圆形试样(近似于圆形)。
17 试验过程
7.1 将试样放在带硅胶的干燥器中预干24小时以上。一些特殊材料的预干时间应更长。例如:羊毛含量50%以上的织物,真皮以及木质材料的干燥时间至少7天。
7.2 打开气雾—冷凝装置的恒温器。硅油温度设定在100℃,冷却水温度设定在21℃。
7.3 用分析天平将编了号的铝箔称重,精确到0.01mg。将试样名称,试样编号,铝箔编号以及铝箔重量记录下来。
7.4 检查一下,仪器所显示的硅油温度是否已到100℃。如果是,则可以使用这一气雾—冷凝装置进行试验了。将硅油从室温加热到100℃约需60分钟时间。
7.5 在一次气雾—冷凝试验中有六个玻璃杯被放在油浴中,其中最多五个试样,一个放用
于检验的DOP。
7.6 从干燥器中取出待测试样,将其分别放在各个玻璃杯的底部。(说明:放试样时,车辆内舱可看见的面向上;对于在气雾—冷凝试验后难以与玻璃杯底部脱开的试样如PVC表皮和沥青垫片,要在玻璃杯底部和试样之间放一张铝箔。否则的话,有可能弄脏杯底,材料与杯底粘牢,从而使得玻璃杯难以清洗或损坏)。
7.7 将金属环压在试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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