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GB38900摩托车安检作业指导书
XXX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JAHJ-ZY01-2020
技术文件
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作业指导书
(GB 38900-2020、GB 7258-2017)
版次:第B版页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
管理部门:
2020年11月20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XXX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
检验项目
一、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
1 联网查询
车辆事故、违法、安全缺陷召回等信息
2 车辆唯一性检查
①车辆品牌和型号②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③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④车身颜和车辆外形
3 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①外廓尺寸②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
4 车辆外观检查
①车身外观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③轮胎④牌板(架)
5 底盘动态检验
①转向②传动③制动④仪表和指示器
6 仪器设备检验
①整备质量②空载制动率③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
注:检验项目“外廓尺寸”、“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整备质量”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
1.联网查询
①车辆事故、违法、安全缺陷召回等信息
2.车辆唯一性检查
①车辆品牌和型号②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③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④车身颜和车辆外形
3.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①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
4.车辆外观检查
①车身外观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③轮胎④号牌板(架)
5.底盘动态检验
①转向②传动③制动④仪表和指示器
6.仪器设备检验
①空载制动率②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
注:检验项目“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人工检验方法一、人工检验项目对应方法
汽车公告查询人工检验要求
一、联网查询
1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联网查询送检机动车事故、违法、因安全缺陷召回等信息:
a)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
b)对涉及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应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c)对送检机动车状态为“被盗抢”“注销”“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锁定”情形的,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d)发现送检机动车达到召回计划实施周期而未实施召回的,应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进行召回处置。
二、车辆唯一性
1号牌号码和分类、车辆品牌和型号
1.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一致。
1.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分类,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或机动车登记信息,下同)一致。
2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2.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满足:
a)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
符合GB 16735的相关规定;属于打刻的,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垫片、重新涂漆(设计和制造上为保护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而采取涂漆工艺的情形除外)、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b)对于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有起止标记的,起止标记与字母、数字的间距应紧密、均匀;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于观察、拓印;
c)车辆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