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建设。
2.实训设备要求
本标准中提供的装备规格、功能要求、数量单位是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各实训基地可根据地域特点和汽车维修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规格的仪器设备。
配备的仪器设备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实训基地设备数量是以每届四个教学班的规模(50人/班)配置。
3.实训基地环境要求
3.1实训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实训内容,确定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2实训场地采光、照明、通风、电气安装、防火及安全卫生等要求参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380-2006)。
3.3实训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汽车维修实训基地实训分类
实训基地设备配置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专业课程设置、汽车维修行业岗位设置和能力培养进行分类,分为:
1)汽油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训室;
2)柴油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训室;
3)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实训室;
4)汽车电气构造与维修实训室;
5)汽车空调维修实训室;
6)汽车整车实训室;
7)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实训室;
8)汽车信息资料应用实训室(含仿真模拟实训);9)汽车钣金实训室;(选配)
10)汽车涂装实训室;(选配)
5.推荐方案㈠
推荐方案㈡
汽车配置汽车实训设备推荐方案㈠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实训室第3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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