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含代管)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12325-2008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4549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Z 17625.6-2003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谐波电流的限制
GB/T 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17-200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5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DL/T 5137-2008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监安全[2008]2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Q/CSG 10001-2004变电站安键环设施标准
Q/CSG 11516.1-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Q/CSG 11516.3-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
Q/CSG 11516.4-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
Q/CSG 11516.5-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
Q/CSG 11516.7-2010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名词术语
3.1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充电charg
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的过程。
3.3充电站EV charging station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3.4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3.5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若无特别说明,本规范所指充电机均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6直流充电桩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
电装置。
3.7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8充电桩charging point
直流充电桩与交流充电桩的统称。
3.9充电机效率charging efficiency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10充电区charging area
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3.11配电站distribution 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并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的总称。
3.12谐波harmonic
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3.13脉波数pulse number
在一个基波周期内,换流器的换相次数。
3.14谐波含有率harmonic ratio(HR)
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5总谐波畸变率total harmonic ratio(THD)
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4总则
4.0.1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汽车配置 4.0.2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应立足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并留有发展余地。
4.0.3充电站、充电桩的规划、选址,应与配电网现状和近远期规划相结合,与配电网的供电能力相适应。
4.0.4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设计应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5充电站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1充电站的组成和功能
5.1.1充电站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配电装置、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公共充电
站还应包括营业场所。
5.1.2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站应包括备用电池更换、电池存储的设施及场所。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