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租代购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以租代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以租代购安排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租赁期限内提供指定租赁车辆供乙方使用。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2、租赁期限界满且租赁费用付清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租赁车辆所有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条租赁车辆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自主选择,提供以下车辆: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牌号:
出车日期:
是否新车:
合计车辆数量:共()辆。(以下称租赁车辆)
2、除非另有说明,车辆的交付以及归还地点均为位于甲方经营地点。
第三条租赁费用明细
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如下:
项目:
租赁期限:
说明: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月租金人民币元;
按月支付。
月管理费人民币元;
按月支付。
服务费(一次性人民币元);
承租总费用: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人民币(大写)(¥元):
租赁期限内的“租金+管理费+服务费”总和,但不含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元;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2、付款说明:按月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每月前支付上月费用;首月费用,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支付;非整月的,则按天折算。
3、保证金的退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但有权从中扣除乙方应承担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款项、赔偿、违约金等。
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下列情形下,即使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仍应正常支付租赁费用:
1)租赁车辆被盗或被抢、遗失等;
2)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3)非因租赁车辆的质量问题导致的车辆维修、保养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车辆费用承担
汽车三包政策费用项目:
车辆保险费用
费用承担方:
乙方承担
备注:
如乙方交还车辆时车辆需要维修的,甲方有权选择自行维修,并要求乙方支付费用,或选择拒绝接受乙方交还。
乙方应负责处理违章、罚分事宜;如因乙方未处理导致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每分200元以及金额的150%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符合约定条件时,由甲方负责办理车辆。
本合同规定了甲方出租车辆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燃油、过路、停车等费用,以及维修保养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产生的事故赔偿和违章处理等相关责任也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满后,车辆过户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甲方实际承担或向第三方支付,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在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车辆也仍登记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甲方有权继续保存车辆的书及相关资料,并应配合提供车辆手续。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不得将车辆向其它第三方出售或转让。乙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租赁期限届满且符合条件时,甲方应负责将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车辆的完全所有权。条件包括:乙方按约定支付全部租赁费用,乙方无其它违约情形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行使履行抗辩权的,本合同未因其它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
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完成相关手续。手续包括在提前还款日之前支付剩余全部租金和结清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手续后的10日内将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如果乙方未完成提前还款的全部手续,视为“未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并支付租赁费用。
如果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完成相关手续。手续包括在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15天,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租赁费用及其它费用,并额外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手续费。提前退租手续费的计算公式为: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以提前退租日为准)
对应的全部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它费用)乘以一定比例。同时,乙方应在提前退租日之前提前至少3天将租赁车辆交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