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接管理制度
篇一:车辆交接手续规定上海大众总经理
车辆交接手续规定
车辆牌号为:苏FK6932车辆,此车辆公司出资购买,自购买之日起由葛军个人使用,2013年10月28日经领导研讨决定:从2013年10月28日之前,有关此车辆所涉及到的所有责任和违章及其他事故类的相关责任由葛军自行承担,2013-10-28日以后所有违章记录及其他,由其他相关使用人承担。
责任人:
日期:
篇二:商品车交接管理办法
商品车交接及库存车管理规范
1.目的
提高车辆完好率,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库存车辆。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整车仓库的管理。 3.2 财务部负责合格证的保管。
3.3 车辆的收发、钥匙、车辆保养手册的保管工作仅限于车辆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执行,特殊情况须报经总经理认可后执行。 4.程序 4.1 通用要求
4.1.1严格控制库存,根据车辆的生产日期采用先进先出的库存管理原则。 4.1.2车辆管理员每天了解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的运输情况,并及时了解在途车辆情况,及时与到货通知单核对。
4.1.3车辆管理员负责仓库的安全工作,车辆管理员、保安人员应在各自工作时间内负责仓库的安全防护工作。 4.2 商品车入库 4.2.1公司商品车入库 4.2.1.1车辆入库PDI
入库前,上海大众商品车承运人送到指定位置由当日接车员(车辆管理员和服务站人员)
做好全车检查,必须根据《上海大众汽车售车检查卡(PDI)》的要求进行PDI检查;对商品车PDI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给予退回不接收。 4.2.1.2单据的保管
检验合格的商品车由车辆管理员填写《公司商品车入库单》,并将《整车合格证》、《上海大众汽车提货运输交接单》、《公司商品车入库单》财务保管联交财务部后,商品车入库。
4.2.1.3合格证的保管
随车合格证必须由财务部规定专人保管合格证原件。车辆管理员将合格证原件复印两份,一份交由销售部信息员留底,一份存整车仓库留底。 4.2.2经销商商品车入库 4.2.2.1其他产品经销商样车入库
需从其他经销商买入车辆进行终端销售的,由接车人(车辆管理员和服务站人员)做好全车检查,必须根据《上海大众汽车售车检查卡(PDI)》的要求进行PDI检查,车辆管理员填写《公司商品车入库单》,车辆管理员检验车辆后盖整车仓库管理章入库。
4.2.2.2二级经销商样车调回入库
公司在各二级网点的样车需调回的,必须先有总经理签字确认,手续签字不全者不得调回,如有违反处罚当事人500元/次。 4.2.3公司活动用商品车入库
公司商品车遇车展等特殊活动用车的,活动结束需要入库的,车辆管理员填写《公司商品车入库单》将车辆检验合格后入库。 4.3库存车辆管理 4.3.1车辆信息管理
车辆管理员应将检验完毕车辆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生产日期、到货日期、公里数、标签号,VIN号码、车型选装、颜、输入整车系统程序仓库管理程序中,填写《公司商品车日库存表》和《公司商品车出入库明细总帐》作好商品车的库存的统计和车辆出入库登记。 4.3.2 车辆停放管理
4.3.2.1车辆管理员应对所有车辆标签化,标签按车辆到库顺序编号,标签上应标明车辆颜、车型及车辆标签号
4.3.2.2检验合格的车辆按车型、颜分类停放,停放整齐、出入方便。做好合格的商品车的储存、停放、卫生、管理,商品车要求漆面干净,内部清洁,摆放整齐,电瓶电量良好等。商品车停放必须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车辆与车辆间要有合理的间隙,仓库内禁止存
放任何有可能对商品车造成损伤的物体,对露天停放的车辆要经常检查,保持车辆最佳状态。
4.3.2.3对需要修复和已订的商品车做到有效隔离,并标以待检或已订的标识,摆放位置合理,避免损伤车辆。
4.3.3 车辆钥匙和清点管理
认真负责保管好钥匙及整套资料,每天上下班前,应首先核对钥匙、商品车数量是否与台帐相符,做到清点盘库并将《公司商品车出入库明细总帐》,上交至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每天对商品车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部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汇报。 4.4 商品车出库 4.4.1商品车销售出库 4.4.1.1 出库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