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机动车报废标准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1.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2.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3.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4.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50%。国产汽车标志大全
5.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6.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1.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等。
2. 经反复修理,仍不能达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1.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2. 重、中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等。
3. 经反复修理,仍不能达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4. 经采用各种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 注册登记超过15年(含)的。
2. 每6个月检验一次的,每年检验一次的车型: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和其他机动车;重、中载货汽车;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厢式货车(长不超过6米和总质量不超过15吨)。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和其他小型车每年检验2次。轻、微型货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和其他机动车每半年检验一次等。
3. 在此期间,如机动车所有人在此期间提出报废申请,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其办理报废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