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4.06
【字 号】京教职成[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2〕3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更多行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我委决定从2012年起,选择一批教育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确定一批社会需求量较大、重点建设发展的专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展以“3+2”为主体的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及相关招生考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高职衔接办学实践的意义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方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北京市中长期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服务首都优化经济结构的需求,按照集约型、精品化、内涵式的发展思路,构建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为探索高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要求各地“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不同层次、类型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结构布局和产业升级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格局。”
  加强中高职衔接沟通,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公民个人成长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实需要。加强中高职衔接沟通,有利于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提升职业教育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各自的办学功能定位,发挥各自办学特,集成资源优势,协同培养人才,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中高职衔接试验模式
  试验工作以“3+2”(医护等特殊专业可采取3+3)模式为主推进。“3+2”模式是中高职学校发挥各自优势、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办学形式。“3+2”模式以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衔接为纽带,双方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分学段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及管理,共同完成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一种方式。即学生在完成3年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再接受为期2年(医护等特殊专业可以是3年)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后取得相应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
  三、试点学校和专业
  根据本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拟选择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17所中高等职业院校,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汽车制造与检修等10个专业开展“3+2”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试验。(详见附件)
  四、招生与学籍管理
  2012年“3+2”中高职衔接试验招生规模控制在800人左右,一般每个试点专业两个教学班(人数控制在70至80人)。
  试点中职学校在招生简章中需明确试点专业和试点班招生人数,入学方式和教学管理办法。新生入学后,应将学生名单分别报市教委学生处和职成处备案。
  “3+2”试点班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职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在试点班就读的学生,前三年纳入中职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完成三年中职课程,可发中职毕业证书。后两年或三年纳入高职学院学籍管理,毕业时获得高职(大专)毕业证。
  五、中高职衔接试验的教学管理
  (一)校企合作、共同制定试验方案
  相关中高等职业院校应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同研究、设计和制定试验方案。方案应重
点写明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与评价过程、教育管理及学制衔接沟通等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岗位职业能力素质要求,确定培养目标、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统筹优化课程和人才培养过程,科学设定入学考试和质量评价方式。
  (二)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
  试点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积极开展试验工作交流和研讨,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育人质量。
  (三)加强试验工作组织管理
  相关职业学校应成立试验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试验工作组,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管理力量、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精心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定期将试验情况报告市教委,并主动接受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试验工作顺利、健康进行。
  六、近期工作安排
  (一)制定试验方案。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前,相关职业院校完成试验方案制定工作,并同时上报我委高教处、职成处。
  (二)专家评审论证。我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院校试验方案进行评审论证。
  (三)启动试验工作。通过评审论证的试验院校于2012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启动“3+2”中高职衔接沟通办学试验工作。
  联 系 人:张富宇、张 兰
  :51994842、51994985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3+2”中高职衔接试验2012年试点学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