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自2016年起,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由起步阶段进入加速阶段。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新能源汽车“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国家和部分地方政府已发布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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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汇总了目前已出台的2016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以供参考。
1、《2016-2020年新能源海马m1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的补贴退坡幅度为每两年下降20%。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月8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4、《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为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因此,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
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5、《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并制定了奖励标准。
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共有247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原《重庆网上车管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
生产地址的企业,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公告》内技术参数生产、销售。
在纯电动轿车方面,北京、华泰、华泰元田、中华、吉利、吉利美日、江淮、力帆、长安、比亚迪、奇瑞、荣威等12个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比亚迪、荣威、传祺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中华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华泰圣达菲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御捷马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入选此次目录。
纯电动客车方面,福田、大通、安凯、宇通、海格、金龙、恒通、申龙、南车、星凯龙、江西、南车时代、蜀都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7、《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
1月20日,工信部发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公告,7家企业入选。进入第二批目录的企业分别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帕萨特 汽车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工信部公布的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增至17家。
8、《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四部委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5日; 现场督查时间,待定。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9、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 经分类测算,2015 年到 2020 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 3848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462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2438 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 430 万个, 城市公共充电站 2397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0 万个,城际快充站 842 座。
10、《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016新一代奥迪a6年第2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主体、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1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 2016年 3月 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1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
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 2016年 3月 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1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运营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乘客、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14、《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2月29日,《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一《指导意见》被业界誉为能源互联网的顶层设计,似乎也预示着2016年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元年。“互联
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
2月2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共有466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在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东风、风神、启辰、莲花、迈迪、之诺、中华、吉利、知豆、康迪、腾势、众泰、江南、力帆、长安、奇瑞、凯翼、开瑞、江铃、海马、野马、宝马21个品牌的车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野马、荣威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GAC7100SHEVD5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比亚迪BYD7150WTHEV3和沃尔沃VCC7204
C13PHEV混合动力轿车入选。
纯电动客车方面,海格、东风、青年、福田、海格、黄海、金杯、申沃、畅达、亚星、安凯、宇通、比亚迪、野马、金龙、金旅、中通、申龙、大马、开沃、山西、黑龙江、象牌、常隆、陆地方舟、星凯龙、舒驰、江西、飞燕、扬子江、南车时代、广通、蜀都、万达等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亚星、安凯、晶马、中通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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