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作业前,操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2、启动前,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指标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按照规定启动内燃机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按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发出信号,方可作业。
二、具体操作要求
4、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检查制动器、离合器是否有效,支脚是否牢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提升时速速度要均匀、平稳。
6、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伸臂的同时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紧急制动。
11、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2、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3、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4、作业完毕,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
三、注意事项
15、工作区域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架空线附近作业时,须采取停电、保持安全间距等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17、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8、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9、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20、不得用起重机拖拉货物,拔起地下牢固物,不准起吊超负荷和捆扎不牢、重量不明的物体。
21、两台起重机联合起吊同一物体时,必须使用同能力的起重机,工作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22、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3、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料。
24、遇大风、雷电、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户外起重吊装作业。
四、异常情况及处理
汽车取力器2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五、其他要求
26、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保障性能良好,严禁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27、长期停放时,各润滑点需加注润滑油,运动副外露部分应均匀涂上润滑脂加以保护。将轮胎垫起,按规定定期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