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15)
施工图纸
三、汽车吊吊装使用情况
本工程使用16t汽车吊,主要用于钢筋、管材等材料的运输吊装。
四、吊装准备工作
1、安排好吊车行车通道及作业平台,保证汽车吊进场后可顺利支设。
2、汽车吊进场后应通知设备管理员,吊装前对汽车吊作业环境、吊具、钢丝绳等进行检查,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3、吊装材料、构件、设备等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吊装前码放,以便于吊装顺利进行。
4、在吊索具选择时,根据起吊设备的重量对照各种型号钢丝绳的允许应力,确定其型号及直径。
5、起重机进场前,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起重机的出厂检测报告、年报告、产品说明书。
6、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
五、吊运步骤
1、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材料码放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2、吊装索具的系接必须牢固
3、起吊前进行试吊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
4、构件、材料或设备下落及就位时,应严格按照信号工指示慢放慢落,必要时应有操作工人配合吊装。
六、汽车吊使用注意事项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工作。
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全部伸出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 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4、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
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5、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6、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7、若有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好搁稳之后进行。
9、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如需超过汽车取力器78度,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10、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11、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12、严禁用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3、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3、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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