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
本章要求:熟记车型编号规则,熟记车型编号规则中国家公告车型号的含义,熟记企业自定义代号前8位的含义。熟悉第一节重汽汽车型号
§1.1.1企业名称代号
“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按GB/T 9417规定执行,占用两位。§1.1.2车辆类别代号
按GB/T 9417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1.
§1.1.3
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按GB/T 9417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是时,在主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9417规定。
§1.1.4品牌代号
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牌特征,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2。A7系列沿用豪泺品牌。
§1.1.5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
是指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时,用于定义所装用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表3.
§1.1.6 轴距
轴距是汽车产品设计时车辆轴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轴中心线间距离,并为修约成分米(dm)后的实际数值,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1.7 驱动型式代号
用于说明车辆的驱动型式,即汽车总轮数与驱动轮数之间的关系。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一位大写英文字母(O、I、Z除外)表示。
1——4×2          6——8×4          A——8×2
2——4×4          7——8×8          B——10×4
3——6×2          8——10×10        C——6×2(双前轴转向)
4——6×4          9——12×10        D——10×6
5——6×6          0——12×12        E——8×6
F——6×2(中置随动转向)
§1.1.8 车型系列代号
汽车取力器
是指某一品牌汽车派生出的车型系列,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它与品牌代号一起构成了对某一车型所属族系的细分特征。车型系列代号见表2。§1.1.9 发动机排放代号
是指汽车发动机符合国家规定的某一排放值,其代号如下:
A——国Ⅱ排放
C——国Ⅲ排放
D——国Ⅳ排放
E——国Ⅴ排放
F——国Ⅵ排放
§1.1.10 驾驶室长短特征代号
根据上公告要求,需要将驾驶室长短进行区分,其代号如下:
1——长驾驶室
2——短驾驶室
5——四开门驾驶室
§1.1.11公告其他重要特征代号
公告其他重要特征代号包括货车和客车两部分,主要是为进一步细分车辆重要特征而设定,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如果某一车型没有公告其他重要特征,该位置代号省略。
C——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发动机
E——四开门驾驶室空气悬架
K——空气悬架
L——特殊原因保留车型
N——矿用铲斗货厢整车
S——侧翻自卸车
Z——集装箱半挂牵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