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二、汽车吊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汽车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汽车吊定期报检制度
五、汽车吊的维修保养管理
六、汽车吊交接班制度
七、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八、汽车吊的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汽车吊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汽车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汽车吊作业人员认真执行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汽车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
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
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汽车吊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汽车吊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部门考核合格。
汽车吊驾驶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汽车吊的日常检查,配合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汽车吊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汽车吊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自用设备管理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汽车吊的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汽车吊清洁卫生,车容良好。
10.随车配备标准化围栏装备,并在作业时负责落实到位。
11.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文明驾驶。遵守厂区道路限速管理规定。
12.不允许无派车单作业。
汽车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汽车吊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汽车取力器2、汽车吊技术档案种类
A.汽车吊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
目录);
B.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定期报检制度
1、汽车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汽车吊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汽车吊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设备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 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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