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起重运输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随车起重运输车的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产品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随车起重运输车(以下简称起运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97 电气控制设备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5052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 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T 17350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式(中国Ⅲ、Ⅳ、Ⅴ阶段)
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 23254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459-2004 随车起重运输车
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29104-1992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油固体污染物限值
3 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
3.1 产品型式型号
1
3.1.1 型式
4×2后轮驱动平头驾驶室,臂架式。
3.1.2 产品型号
产品型号按GB/T 9417-1988和GB/T 17350-2009的规定进行编制。
3.2 产品技术参数及结构
见附录A。
3.3 型号示例
NSJ    5    06    0    JSQ
随车起重运输车用途特征代号
汽车取力器
设计序号
总质量代号(6t)
专用汽车代号
企业代号
4 技术要求
4.1 起运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和验收。
4.2 起运车外购件应有合格证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起运车零部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加工装配。
4.3 起运车装配调整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露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变形及凹凸不平;
b)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1991的规定,焊缝应均匀、平直,无夹渣、气孔、咬边、飞溅、裂
纹、焊穿、漏焊等缺陷;
c)外露黑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镀层及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1999的要求;油漆
应符合QC/T 484-1999的要求,油漆涂层应附着牢固,漆膜泽均匀、光滑平整,无流痕刷痕、鼓泡、发花、针孔、裂纹、皱皮、露底、颗粒等缺陷;
d)联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e)油路、电路、气路等管线应夹持牢固,排列整齐;导线穿过金属孔洞应加以防护;管线不应
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f)起运车外部不应存在锐边、尖角或其它危险凸出物;
g)起运车各活动摩擦关节处应配置润滑装置,并应按规定加注润滑脂或润滑油。
4.4 起运车吊钩应装有防脱装置。
4.5 起运车在吊臂头部、吊钩和活动支腿的突出部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图案,标识图案应符合GB 15052的规定。
4.6 起运车起升油缸应配置液压平衡阀,以保证载荷在空中可靠停止,载荷在空中停止后继续慢速起钩
或起臂不应有下滑现象。
4.7 起运车的制动结构应符合GB 12676,制动性能应满足GB 7258的要求。
4.8 起运车照明及信号装置安装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汽车反光标识粘贴应符合GB 23254的要求。
4.9 起运车支腿油缸应设双向液压锁,以确保作业、行使安全。
4.10 起运车起升、变幅油缸应装有锁紧机构及限速机构,以防止油缸、活塞杆自行伸缩和失控下降。
4.11 起运车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要求,并有限压装置,其压力为系统最高压力的110%,液压系统工作时油箱中最高油温不应超过80℃。
4.12 起运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应符合QC/T 29104的规定。
4.13 起运车在1.25倍最大起升载荷作用下,在空中停留15min,各油缸活塞杆回缩量应不大于3mm。载荷下沉量应不大于30mm。
4.14 起运车在稳定性试验中,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
4.15 起运车侧面防护栏应符合GB 11567.1的要求,后下部防护栏应符合GB 11567.2的要求。
4.16 起运车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17 起运车号牌板应符合GB 15741的要求。
4.18 起运车后视镜应符合GB 15084的要求。
4.19 起运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 1495的规定;驾驶员耳旁噪声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作业噪声应符合GB 13333的要求。
4.20 起运车排放应符合GB 17691和GB 3847的规定。
4.21 起运车侧倾翻角应符合GB 7258 的要求。
4.22 起运车在运行(行驶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仪表、信号及照明应显示正确;
b)水温、油温、气压应正常,无渗漏现象;
c)操纵及转向功能应正常,行驶稳定,底盘应无异响异振现象;
d)各联接部位不应松脱,上装与底盘不应发生串动;
e)液压系统不应有异常动作,油泵运转无异响;
f)起运车吊臂伸缩、变幅时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冲击等现象;
g)起运车在行驶状态时,基本臂应能被可靠地限位,无移位下滑现象。
h)起运车支腿应固定、锁止牢靠,在行驶状态下活动支腿最大位移量不超过5mm;
i)在行驶状态时,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
j)起运车取力器装置应灵活可靠,运行中无异响,不应发生自动脱开或接合现象;
k)各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使用时不应互相干扰,不因振动而离位;
l)在相应的幅度和起升载荷下,起运车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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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起运车在3000次作业可靠性试验中,平均无故障工作循环次数不小于525次。
4.24 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QC/T 459-2004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按QC/T 252-1998和QC/T 459-2004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起运车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
6.2 型式试验
6.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时;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c)产品的设计、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d)监督检验与定型试验有重大差异时。
6.2.2 型式试验按QC/T 252-1998和QC/T 459-2004执行。
6.3 出厂检验
起运车应经本公司出厂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查项目按下列:
a)外形尺寸,支腿横向跨度;
b)吊臂变幅(起/落)时间;
c)侧防护栏和后下部防护栏结构及安装位置;
d)标准中的4.3-4.10、4.22。
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时产品若有不合格项,应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允许返工返修,直至检验合格。
7 标志
7.1 起运车识别代号(VIN)按GB 7258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2 标牌按GB/T 18411-2001执行。
7.3 其它标志按GB 7258执行。
8 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运输时应采用自驶方式上、下车(船)。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应确保产品不被损伤。
8.2 产品长期停放时,应将发动机冷却水和燃油放尽,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放置于通风、防潮及有消防设施的场地内,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9 产品随行文件
9.1 随行文件至少包含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并能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及明确保修期。
9.2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2008和GB 7258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产品技术参数及结构
A.1 XXG5060JSQ产品技术参数及结构
A.1.1 整车技术参数
详见表A.1。
表A.1  整车技术参数
A.1.2 主要总成及参数
A.1.2.1 底盘
XXG5060JSQ选用已定型HFC1065KRT 型二类底盘。
A.1.2.2 发动机
发动机型号和参数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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