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汽车消费信贷风险控制
浅谈汽车消费信贷风险控制
作为担保公司来说,如何进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在民营担保公司中,主要采用“信用评估+车辆抵押”模式,那么如何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呢?
一、汽车降价风险。
汽车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厂商不断推出新款车型,旧款车型不断促销降价,汽车降价速度快、幅度大,一辆新车两三年后的价格有可能跌到比贷款还低的程度,这就使部分购车者宁愿把汽车这个抵押物赔给银行,也选择不还款。借款人持续供车的还款意愿不强,导致拖欠。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最高额为车身净价的七成,不包含购置税、保险、其他增加的配置或者装饰;而且贷款年限为1—3年,不能超过3年。同时规定只有自然人购买私人生活用车。
二、借款人信用风险。
借款人纯粹骗贷骗保,申请贷款担保时资料真实有效,贷款放下后,马上卖房卖车,最后逃之夭夭。个人汽车消费信贷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对申请人车辆及时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对恶意贷款购车和欠贷不还者,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担保公司联手进行曝光,对那些不能及时还贷的购车人进行全方位的围追堵截。
三、项目经理违规操作风险。
担保公司个别项目经理为达成任务考核,想尽一切办法促成业务,在借款人条件不达标的情况下,隐瞒相关事项,或者配合提供虚假资料。要求公司公开招聘,严格筛选人才,不仅要考察员工的专业技能,更重要重视其道德素养和履历记录,同行业违规人员坚决不能纳入公司做业务。不时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对道德风险行为进行事后追溯,提高员工实施道德风险行为的成本。对使用假姓名、、假资信证明进行贷款的人员,应及时以涉嫌犯罪向司法机关举报。
五、汽车销售方与申请人联合汽车消费贷款。
对初次合作的车商,需提交车商营业执照,工商信息单,纳税证明等,要求车行提供申请人所购车辆的合格证等。
第二篇:汽车消费信贷风险防范
汽车消费信贷风险防范
摘要:汽车消费信贷以其风险低、综合效益高、可持续发展的优点,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然而在其高效益下也各种这样的信贷风险,例如,信用风险、支付风险、汽车质量风险、盲目推介客户风险等。本文针对汽车消费信贷风险及风险防范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汽车消费信贷;信贷信贷风险防范
汽车消费贷款以其但在业务迅速膨胀的同时,不良贷款也在悄然增多,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加强汽车消费贷款营销的同时,客观地分析其风险,做到早防范、早化解。
1、汽车消费信贷
1.1汽车消费信贷
汽车消费信贷即对申请购买轿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是银行与汽车销售商向购车者一次性支付车款所需的资金提供担保,并联合保险、公证机构为购车者提供保险和公正。
1.2汽车消费信贷发展历程
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只有显著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可划分为:起始阶段、发展阶段、竞争阶段和有序竞争阶段。(1)起始阶段
(1995年----1998年9月)
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起步较晚,也就是在1995年,当美国福特汽车财务公司派专人来到中国进行汽车信贷市场研究的时候,中国才刚刚开展了汽车消赞信贷理论上的探讨和业务上的初步实践。这一阶段,恰逢国内汽车消费处于一个相对低迷的时期,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些汽车生产厂商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利规模之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由于缺少相应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逐
渐暴露和产生出一些问题,以致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这一阶段一直延续
到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为止其主要特点为:汽车生产厂商是这一时期汽车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
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信贷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
汽车信贷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对汽车信贷业务的意义、作用以及风险水平尚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
(2)发展阶段
(1998年10月----2002年末)
央行继1998年9月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之后,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业务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善信贷机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
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面对日益增长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需求,保险公司出于扩大自身市场份额的考虑,适时推出了汽车消费贷款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作法。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为:
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大幅提高,由1999年的1%左右,迅速
升至2002年的15%;
汽车消费信贷主体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信贷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达到巅峰,甚至一些地区汽车信贷能否开展,取决于保险公司是否参与。
(3)竞争阶段
(2002年末至2003年)
零首付的汽车
从2002年末开始,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开始进入竞争阶段,其最明显的表现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已经由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上升为银行之间的竞争,各商业银行开始重新划分市场份额,银行的经营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由过去片面强调资金的绝对安全,转变为追求基于总体规模效益之下的相对资金安全。一些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起步较晚的银行,迫于竞争压力,不得已采取“直客模式”另辟蹊径。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银行“直客模式”与“间客模式”并存。
银行不断降低货代利率和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条件、范围。竞
争导致整个行业平均利益水平下降,风险控制环节趋于弱化,潜在风险不断积聚。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继续攀升,由2002年的15%提高至2003年上半年的20%左右。
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信贷市场的作用日趋淡化,专业汽车信贷服务企业开始出现,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4)有序竞争阶段
(2003年、2004年及以后)
目前,长期以来积聚的信贷风险在一些地区已表现出集中爆发的态势,纵观整
个中国汽车信贷市场,正在逐步由竞争阶段向有序竞争阶段发展,衡量标准为:汽车信贷市场实现分工分业,专业经营,专业汽车信贷服务企业己成为整个市场发展的主导者利各方面资源的整合者及风险控制的主要力量。银行成为上游资金提供者,汽车经销商利汽车生产厂商成为汽车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产业趋于成熟,平均年增长率稳定为5%--8%。
产品设计更具有市场适应,风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2、汽车消费信贷风险
以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的 “间客式” 操作方式为例,其主要特点是购车人申请汽车贷款先经销商,经销商对客户初审,签定购车协议后,将客户推介给银行,银行对客户进行调查认可,由保险公司为客户办理履约保证保险后,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经销商收到银行按照
约定划转的贷款后,将车辆提交给借款人。在整个汽车贷款运作过程中,贷款风险涉及到借款人、经销商、保险公司和银行四个方面。
2.1、借款人方面。
(1)信用风险。购车体良莠不齐,可能混杂了一些有道德风险的人,由于主观赖帐心理或当汽车价格下跌,低于购车者需还贷款余额时,购车者就可能做出理性违约的行为,都可能使银行贷款面临风险。
(2)支付风险。购车人对自身的预期收入能力估计不足,确定的贷款额度、期限不合理或由于外部意外原因,造成按期支付还款困难。
2.2、经销商方面。
(1)汽车质量风险。经销商为推销汽车,不通过正当渠道购进汽车,把存在质量
问题的车辆销售给借款人,因质量纠纷而殃及银行贷款的收回。
(2)盲目推介客户风险。经销商向银行推介客户的过程中,其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通过虚
报汽车价格,变相降低首付款比例或采用零首付的方法,把不具备资金实力的购车人推介给银行,为贷款的按期收回埋下隐患。
2.3、保险公司方面。
(1)保险条款陷阱。保险公司利用借款人对保险条款的模糊认识,以及银行贷款操作中的疏漏,当保险责任发生时,寻机免除保险责任或减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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