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某汽车公司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
(一)案件基本情况
甲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厂家,从事汽车制造及销售业务。A公司是总部位于加拿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
家,从事发动机同步传动装置等发动机零部件的设计、生产业务。B公司是总部位于美国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家,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同步传动带及轮系产品。B公司是甲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甲公司提供发动机同步传动带及轮系产品。A公司和B公司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领域均有较高知名度,且产品存在竞争关系。
2012年,A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诉称:“B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制造并销售与A公司专利相同的发动机同步传动装置,侵犯A公司的专利权;同时,甲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汽车上使用并销售带有与A公司专利相同的发动机同步传动装置,亦构成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和甲公司停止使用、制造、销售行为,并向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三千余万元。”
在该案法定答辩期限范围内,涉案专利被B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其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创造性等。专利复审委经过审理作出了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的行政决定。
(二)涉案专利情况
A公司主张的涉案专利涉及一种具有非圆形驱动部件的同步传动装置及其运转和构造方法,目的是消除或减少内燃机在运转过程中的振动。
A公司涉案专利中描述,“内燃机在其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多种类型的机械振动,这些振动通常通过同步系统中的正时控制皮带或者同步链条进行传递。进气阀、排气阀以及开合这些阀的凸轮轴形成了一个很强的机械振动源。进气阀和排气阀的打开和闭合导致一种称作扭转振动的振动。当这些振动的频率接近传动装置的固有频率时,发生系统共振。为了解决上述系统共振的问题,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几种解决方案,如DE-A-19520508号德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用于内燃机的缠绕式皮带传动,目的在于抵消这种皮带传动中产生的扭转振动,通过引入一个‘不圆的’皮带轮产生扭转振动,‘不圆的’皮带轮外形的变化把扭转引入到从动皮带轮输入或输出范围处的正时控制皮带,叠加在内燃机的动态特性上,从而调整或消除临界
共振范围。DE-A-19520508号德国专利文献中给出了一不圆的皮带轮偏心距大小的单独例子,但是没有说明在发动机型号、传动皮带型号及载荷类型给定的条件下,如何选择偏心距大小以及如何进行不圆的转动体相对于其他转动体的角度对准”。即德国专利DE-A-19520508的发明目的是抵消皮带传动中的扭转振动,却没有解决振动源的问题,A公司认为涉案专利解决了DE-A-19520508号专利文献没有解决的这一技术问题。
涉案专利的专利号为02823458.8,申请日为2002年10月24日,优先权日为2001年11月27日,专利名称为“具有非圆形驱动部件的同步传动装置及其运转和构造方法”。涉案专利包括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笔者以权利要求1为例进行分析。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是:“一种同步传动装置,其包括:一个连续循环回路式的长传动构件(10),其具有若干啮合段(15);若干转动体,其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和一个第二转动体(11、12),所述第一转动体(11)具有若干和所述长传动构件(10)的啮合段(15)相啮合的齿(16),所述第二转动体(12)具有若干和所述长传动构件(10)的啮合段(15)相啮合的齿(16);一个和所述第二转动体(12)相连接的旋转负荷组件(26);所述长传动构件环绕着所述第一、第二转动体相啮合,所述第一转动体(11)设置成用来驱动所述长传动构件(10),而所述第二转动体(12)设置为由所述长传动构件(10)驱动,所述转动体之一具有一个非圆形轮廓(19),所述非圆形轮廓(19)具有至少两个突出部(22、23)与缩进部(24、25)交替排列,所述旋转负荷组件(26)在受到驱动转动时,产生一个周期性波动负荷转矩,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圆形轮廓(19)的突出部和缩进部的角位与产生在所述第二转动体(12)上的周期性波动负荷转矩的角位相关,并且所述非圆形轮廓(19)的偏心距的大小使得所述非圆形轮廓在所述第二转动体上施加一个相反的波动校正转矩(104),减少或基本上抵消所述旋转负荷组件(26)的波动负荷转矩(103)。”
图1 涉案专利示意
(三)涉案产品情况
360汽车涉案产品属于发动机同步传动技术领域。被告方认为,涉案产品仅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不具备涉案专利的特征部分。
被告方认为,在汽车发动机同步传动技术领域中,涉案产品的硬件部分属于现有技术(同步传动装置均由凸轮轴带轮、曲轴带轮、张紧轮以及连接上述轮系的皮带或链条构成),不属于涉案专利保护的范围。而且,涉案产品不具有涉案专利中“所述非圆形轮廓(19)的突出部和缩进部的角位与产生在所述第二转动体(12)上的周期性波动负荷转矩的角位相关,并且所述非圆形轮廓(19)的偏心距的大小使得所述非圆形轮廓在所述第二转动体上施加一个相反的波动校正转矩,减少或基本上抵消所述旋转负荷组件(26)的波动负荷转矩”等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