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名词解释
1、六书:是汉代人对古文字构成规则的概括和归纳,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2、象形:是通过描摹词所概括的客观实体来表达词义的造字法。
3、指事:是用指示性符号来表现词所概括的客观事物或抽象概念造字法。
4、会意:是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表意符号以表达新义的造字法。
5、形声:是以声符表示词的读音、形符表示词义范畴的造字法。
6、假借:是利用字的同音关系,借用别的词的书写形式以记录新词的用字法。
7、古用今废词:是指词汇在新陈代谢中被历史抛弃了的词。
8、古今通用词:是指在汉语史上生命力很强的、一直流传至今仍活跃在口语或书面语里的词。
9、词的本义:就是词的本来的意义,是指与该词书写形式相应并有文献参证的最古的意义。
10、词的引申义:就是由本义直接或间接引伸出来的意义。
11、假借义:是从音同音近字的假借而产生的意义。
12、单音词:是一个音节代表一个词,在书面语里是一个汉字记录一个词。
13、复音词:具有两个或几个音节的词就是复音词。
14、同义复词:由两个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素构成,其意义是一个词素的意义为主,另一个词素起辅助作用。
15、偏义复词:是由两个意义相反或相互对举的词素组合而成,其中一个词素的意义成为该复合词的意义,另一个词素只起陪衬作用。
16、单纯复音词:从音节上说,它属于复音,而就结构上说,它又是具有一个词素的单纯词。
17、合成复音词:由两个或几个词素按照一定的构词方式组合而成的复音词。
18、词类活用:在古汉语中,某些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又可以灵活运用,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在句中充当其它类词。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就叫做词类活用。
19、名词活用为动词:古代汉语当表示同某事物或方位处所等有关的行为变化时,常常使用表示这一事物、方位处所的名词来表示,这就是名词活用为动词。
20、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性状的形容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性状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21、数量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数量的数量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数量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数量词活用为动词。
22、使动用法:所谓使动用法,其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使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和语译。
23、动词的使动用法:是指主语所代表的人或物不施行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而是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发出这个动作。
24、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就是当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后,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具有这个形容词
    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
25、名词的使动用法:就是当名词活用为动词后,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
26、意动用法:其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或语译。
27、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在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
28、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看作这个用作意动的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
29、为动用法:所谓为动用法,动词和宾语的关系,是为宾语而动,可以用“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
30、对动词用法:所谓对动用法,动词和宾语的关系,是对宾语而动,可以用“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
31、判断句:是指由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谓,对主语做出判断,表示主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的句子。
32、被动句:是指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是被动关系的句式。
33、传:秦汉之际,把《周易》、《尚书》、《诗经》、《礼记》、《乐记》、《春秋》称作“经”,把解释经书的叫做“传”。“传”就是对“经”的解说。
34、正义:解释经传而得义之正者称为“正义”,“注”、“说”有时也可称为“正义”。
35、“疏”:“疏”是相对“注”而言的,在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作注就叫做“疏”。“疏”是对注的解释。
36、笺:“笺”本来是对传的阐发和补充,后来只指注解的意思。
37、注:“注”指对古书的注解,狭义的“注”只指注解,而广义的则包括传、笺等。
38、章句:解说古书的一种方法,除解释字词外,还串讲文章大意。
39、集解:选取各家注解通释经传的叫“集解”。
40、曰,为,谓之:释义术语,用来分别同义词和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
41、谓:释义术语,放在被解释的词后面,用它后面的话说明前面词语所指的范围或比较、影射的事物。
42、貌,之貌:释义术语,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说明被释的词表示事物某种性质或状态。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样子”。北京现代怎么样
43、犹,犹言:释义术语,表示注释与被释词语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只是近似。往往用近义词作注,或用引申义训释本义。
44、之言,之为言,之犹言:声训术语,被释词与注释词在声音上相同或相近,在意义上相关或相通。
45、读为,读曰:注音术语,一般是用本字来注假借字。被注字在术语之前,注释字在术
语之后。
古代汉语名词解释
1. 文字: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性符号系统,是汉族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创造出来的。
六国古文:战国时期秦国的文字变化较小,我们把秦以外的诸侯国的文字称之为六国古文。
隶变:用横、竖、撇、点、捺等笔画转写隶书所发生的变化。
表音文字:用数目不过的文字及字母表示一种文字里有限的音位和音节,从而标识语言中词语的声音。一定的音又一定的字母来表示,一定的字母又表示一定的音。
假借:本无其字而根据被记录的词的读音,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已有汉字表示新词的一种方法。(胡)/ 一种借字表音的方法,即借一个已有的字来表示语言中与其声音相同或相近的语素。这种由于音同或音近而被借来表示另外意义的字叫假借字。
转注:部首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可以互相训释的字。
笔画:字形的最小结构单位,是独体字的结构单位,书写时从落笔到提笔称之为一笔或一画,它由点和线构成。这些点和线的具体形状叫做笔形。
部件:汉字合体字中由一个以上的笔画构成的可以独立书写的组字单位。
偏旁:合体字进行第一次切分而产生的两个部分。
笔顺:书写现代汉字时,笔画有先有后,书写时的这种笔画先后叫做笔顺。
部首:字典为了给汉字分类而确定的字类标目,是从分析字型的结构产生的。/ 具有字型归类作用的偏旁,是字书中各部的首字。
通用汉字:在当代使用的汉字,除去专用汉字(人名、地名及科技专用字)以外的字。
六书:古人把汉字的结构方式和使用方式归结为六种类型,称为“六书”。“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汉字的结构形体,转注、假借指的是汉字的使用方式。
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方言:全民语言即民族共同语的地方变体或地域分支,是从属于民族共同语的语言低级形式,是为全民范围内某一地区的人民服务的,并不是与普通话并立的独立形式。
汉语规范化:根据汉语发展的规律来确定和推广语音、语法、词汇各方面的标准,以便更进一步的发挥汉语的社会交际作用,促使其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乐音:周期性出现,重复波形的音波。
噪音:不是周期性出现重复波形的音波。
19.语言的社会属性:作为社会交际作用的语言其语音总是附载着一定的语音内容—词义,表示特定的社会概念,而用什么样的语音形式表示什么样的语音内容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由使用该语言的社会成员约定成俗的,即词语所表示的意义是由社会赋予的,这就是语言的社会属性。
20.反切:是我国传统的注音方式,是用两个汉字相拼来标注另一个汉字的读音,是由上字取声,下字去韵和调想拼和而得出的。
音节:听觉上最容易分辨出来的语言单位,也是最自然的语言单位,语音的基本结构单位,由一个或几个音素构成。
音素:是从音的角度划分出来的最小的语音单位。
23.音位:一个语言系统中能够区分词义的最小的语言单位,也就是按语音的辨义作用归纳出来的音类,是从语言的社会属性划分出来的语言单位。
24.元音:气流振动声带,在口腔、咽头不受阻碍而形成的音叫做元音,又叫母音。(黄)/ 发音时气流不受阻碍,声带一定振动,响亮清晰的音素。(张)/ 气流从肺里出来振动声带,形成音波,通过口腔时又没有受到任何阻碍而形成的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