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的新车购车指南~~~附各种汽车手续办理
在汽车交易市场购车,市场可为您提供办理许多购车必备手续和缴齐主要税费的方便——即“一条龙”服务。准备购车时您只需带齐有关证件及足够资金,按下列步骤办理。
第一步:首先到市场内停车广场挑选您所喜爱的车型,车场内每辆商品车前风挡玻璃内标有商品标签,标签标明;.车型,车价,售车单位和交易席位(x区X号)及联系人或电话等内容。然后按照标鉴标明的售车单位到交易大厅到交易席位,与对方谈妥价格后即可成交。
第二步:谈妥价格、挑选好车辆后即可到住场银行单位交付车款。
第三步:交齐车款后,凭售车单位开据的售车发票,由交易单位业务人员陪同去市场驻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验证,盖讫工商验证章后,发票才能生效。售车单位同时将办好的商品车出库单(其中含手续费150)元)和车钥匙,车辆合格证(进口车为商品车商检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证明)一并交付您手中,这样您已经拥有您的爱车了。
第四步:到”征稽处缴纳车管市场驻场车辆购置费购置附加费,征费额为车款的10%即售车价/
1.1710%=征费额(进口车为售车价的10%)。
第五步:到市场驻场保险机构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交纳险费)。请不要到非驻场保险部门办理保险业务,否则,保险售后服务如发现索赔困难,市场恕不负责。
第六步:在驻场车船使用税窗口办理缴纳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使用税额一般在60——320//车之间。
第七步:办理验车、上牌照手续、开据车辆移动证。市场设综合服务部可为您办理验车,上牌照服务。
验车需备证件:
1、购车发票;2、车辆合格证;位到交易大厅到交易席位,与对方谈妥价格后即可成交。
第八步:照片、养路费卡及行驶执照代用证到四个车管分所领取行驶执照(进口车到市车管总所领取)。然后到市场购置附加费征稽处建档。至此,您所购的汽车已办完所有手续,
可以上路行驶了。进口车购车后,需将发票,海关货物证明,商检证明送到市车管所,审核海关单(一般需710天),之后才可办理第四步以后的手续。公车购车程序需在办理完第六步程序后,去市财政局控办办公室,换领控办审批单,然后才能办理第七步以后的手续。
公车验车,领牌照需备证件:
中国汽车交易网
1、企业法人代码证书;2、营业执照付本;3、购车发票;4、车辆合格证;5、保险卡;6、购置附加费红本;7、停车场地证明;8、验车表。
我国各大银行汽车消费信贷现行政策一览
中国工商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不限定车型和经销商执行利率:贷款1020万元下浮5%VIP客户或贷款20万元以上的下浮10%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费、代办费
中国建设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所有国产及进口轿车、客车、货车执行利率:基准利率其他优惠措施:对本行黄金客户以及重点合作单位将采取优惠利率和绿通道
中国农业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种车型执行利率:视情况最低可下浮10%其他优惠措施:对本行VIP客户一律下浮10%
中国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执行利率:基准利率其他优惠措施:优质客户最高可享受下浮10%;授信客户下浮10%、免保证保险(信用险)
深圳发展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执行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信用险)
招商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种小型汽车(限私牌)执行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费、代办费
民生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种汽车(卡车、营运车辆除外)执行利率:基准利率其他优惠措施:已在本行办理楼宇按揭信贷的客户,可享受下浮10%
光大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执行利率:基准利率其他优惠措施:有战略合作协议的经销商及保险公司所推荐的客户享受下浮10%;部分合作经销商车价让利
贷款购车客户须知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贷款必备条件
一、贷款的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的法人要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二、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行;
三、借款人必须提供建行认可的担保;
四、借款人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及利率
为了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法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个人最长超过三年,个人最长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金额
一、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建行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建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车款的20%,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车款的80%
二、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的,存入建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车款的70%
三、借款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车款的60%
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程序
一、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或协议。
二、到建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必需的资料有:
1、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或合同;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贷款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同意抵押、质
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建行在受理借款申请后有权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
四、借款人在建行指定的保险公司预办抵押物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五、建行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同时将购车首期款支付给经销商。
六、经销商协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缴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化油器、电喷你怎样选择?
分期付款购车需要注意
分期付款购车在国内首次出现是1996年年底长安奥拓在北京推出的“一万八、奥拓开回家”。
进入1997年,为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富康、切诺基、昌河、捷达、桑塔纳等纷纷开始了分期付款售车,并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目前,分期付款购车在国内已广为展开,这一方面圆了一些工薪族的汽车梦,另一方面也给人们带来一些思考。由于汽车是一特殊商品,加上我国现在没有专门调整分期付款购车的法律、法规,所以,在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销车的过程中,存在着相当的法律风险。
一、双重买卖。以汽车抵押方式分期付款购车的,出卖人在与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汽车卖与第三人时,应如何处理呢?这要分两种情况:(1)若出卖人与买受人尚未到车管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而且与第三人亦未办理登记的,这时就同一汽车存在着两个债权。实现买受人与第三人的债权由出卖人自己决定。对未能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2)若出卖人与买受人未办理汽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而与第三人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在先买受人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时,他可基于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出卖人和买受人办理汽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就不存在出卖人进行双重买卖的问题,因为出卖人已不享有汽车的所有权了。
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分款购车的,因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前,汽车所有权一直属出卖人,
故出卖人有进行二重买卖的可能。依民法原理,出卖人将汽车可能给原买受人造成极大的损失。例如甲在乙经销商处以所有权保留方式购车一辆,在支付最后一期价金前,乙将汽车所有权让与善意之丙,并到车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甲因对汽车无所有权,就不能对抗丙返还汽车的请求。如乙此时已破产,甲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可见,在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分期付款购车的情况下,禁止出卖人二重转让或赋予买受人以强有力的抗辩是非常重要的。
二、所有权的转移。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登记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期付款购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应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1)在抵押式分期付款购车中,所有权自物交付时转移于买受人所有。这与一般商品交易惯例及法律规定一致。(2)在所有权保留式分期付款中,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所有权自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后始发生转移。这符合法律对所有权转移时间可以约定的规定。
在所有权转移方面常常会出现以下问题:在买受人尚未支付所购之物的全部价款之前,买受人将所买之物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或所买之物发生毁损、灭失、被盗等。这就有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一般来说,物之风险是随物的所有权而转移的。
三、买受人对汽车的处分。抵押人对汽车的处分有两种情况:一是抵押人将汽车让与第三人;二是抵押人将汽车再作抵押。此外,抵押人还可能将汽车租赁或借与第三人使用。
对抵押人处分汽车的,依《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汽车时,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汽车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该转让行为无效。若转让汽车的价款明显低于汽车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如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汽车所得的价格,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和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人对汽车另设定抵押的,依《担保法》规定,后设抵押与前设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如大于汽车价值的,后设抵押担保的债权超出汽车价值的部分无效。在分期侍购车中,汽车价金会随买受人的支付越来越少,而抵押人仍得就整个残余价金担保。另一方面,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不得优于第一顺序的抵押权,第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出卖人)完全可以实现其债权,且其他债务人提供资金的,表明他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依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后续抵押应该有效。
以所有保留方式分期付款购车的,买受人在交付全部价金前,对汽车不享有所有权。但因其占有汽车,故可能将汽车让与第三人。这里的让与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汽车的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因买受人对汽车无所有权,他对汽车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条件有:(1)标的物需为动产;(2)第三人系善意无过失,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处分系无权处分;(3)第三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除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外)(4)一般要求该处分行为系有偿行为。从表面上看,善意第三人似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汽车所有权。其实不然,因为若第三人在购车时认为先买受人有处分权,但在办理登记过户时也会发现事实真相,从而撤销双方的法律行为。如第三人与买受人未去办理过户登记,由第三人占有汽车,该第三人亦无从取得汽车所有权。因汽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必须经国家车管部门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由此可见,买受人是无法将汽车转让给第三人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