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将按全国统一标准
对车型分类计费,同时对货车全部实行计重收费。这次收费调整不是完全的升价,而是有升有降,大部分小车的通行费用还是不变。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
仅一种车型的收费会上升
据介绍,广东省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车型是以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该分类标准经交通运输部同意自2003年起实施。200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19座客车报价(JT/T489—2003),按照行驶证核定的座位(吨)数进行分类。该收费车型分类标准与广东省执行的车型分类标准存在较大区别。此次为了顺利接入全国ETC联网,必须按照行业标准调整广东省车型分类方式。
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作为平时使用
最多的小轿车来算,大部分都是收费不变的。如果你的小车是7座以下的,那么就不用变。如果你的小车是“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那么就要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车。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也就是说,只有一种车型的收费会上升。
货车完全实行计重收费
广东省当前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完全计重收费是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含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以元/吨·公里为单位。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货车收费水平也是基本持平,同样不可避免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按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在正常合法装载情况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六车道情况下,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
哪些车型的收费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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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但收费时降档仍按三类车收费)。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为什么对40座以上大型客车
降档收费?
答:按照广东省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标准,40座以上大型客车属于三类车;按照行业标准调整车型分类后,这部分车将上升为四类车,单车收费额将上涨50%。考虑到此类客车大部分属于营运客车,收费额上涨势必导致公路客运票价上涨。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广东省实施车型分类调整后对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仍按三类车收费。
账本
以广清高速庆丰至聚龙段为例,11公里的距离,一类车每次收费5元,二类车每次收费7元,三类车每次收费10元。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以后的收费就要由5元升为7元。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7元下调为5元。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10元下调为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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