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车费 | |||
收费标准 被施救车型 | 基价(10公里,元/次) | 基价外每增加1公里(元) | 备注 |
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以下客车 | 300 | 10 | 基价是指施救车达到事故现场,拖拽里程在10公里以内的收费,每增加1公里的收费是指拖拽里程单程超过10公里后每增加1公里的收费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
二类: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货车,8座至19座客车 | 400 | 12 | |
三类::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29铺位及以下卧铺车 | 500 | 15 | |
四类: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30铺位以上卧铺车,20英尺集装箱(6米箱) | 650 | 20 | |
五类:15吨以上货车, 40英尺集装箱(12米箱) | 800 | 23 | |
二、吊车、装载机收费(含吊、装、卸费) | ||
收费标准 被施救车型 | 元/台·次 | 备注 |
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以下客车 | 800 | 1、吊车费是指每辆吊车到达施救现场并作业完毕包含的所有费用,对翻下山沟垂直高度大于10米的收费标准可上浮20%。 2、具有吊装功能的拖车,未使用吊车功能的,不得收取吊车费,使用了的按吊车收费标准的50%计收。 |
二类: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货车,8座至19座客车 | 1000 | |
三类::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29铺位及以下卧铺车 | 1500 | |
四类: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30铺位以上卧铺车,20英尺集装箱(6米箱) | 2000 | |
五类:15吨以上货车, 40英尺集装箱(12米箱) | 2400 | |
三、切割机等专用机械收费 | 不分车型吨位,每车次救援完成收取250元 | |
四、仓储费 | 一般物品,每立方米10元/天;易燃易爆危险品,每立方米20元/天。 | |
五、放空费 | 救援车辆应故障车主或驾驶员要求到达现场,但因故障车主或驾驶员的原因无需拖吊的,救援单位可按相应车型基准价标准的50%向故障车方收取放空费。 | |
六、抢修拆补胎费 | 一、二、三、四、五类车型分别为150元/只、160元/只、170元/只、180元/只、190元/只,抢修第2条以上轮胎,从第2条起每条加收40元。 | |
说明:1、对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的拖、吊收费标准可上浮20%执行。 2、对需要使用装载机拨货的,装载机使用费与吊车执行同一收费标准;需要人工参与救援的,人工费由双方协商。 3、需要拨货的,按照每吨上下车费80元(其中上车费45元/吨,其中卸车费35元/吨)收取(其中对搬运、装卸鲜活物资及危险货物的,收费标准可上浮30%)。 4、每类车辆的货车重量指车辆自身重量与货物重量之和。 5、车辆通行费由被救援方和救援方各自承担。 6、本表未列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 ||
附件2:云南省城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一、拖车费 | ||||
收费标准 被施救车型 | 昆明市 (元/次) | 州(市) (元/次) | 县城 (元19座客车报价/次) | 备注 |
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以下客车 | 270 | 260 | 250 | 昆明市是指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城区,州(市)是指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和设市的城市(下同),县城指县政府所在地城市。 |
二类: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货车,8座至19座客车 | 370 | 360 | 350 | |
三类::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29铺位及以下卧铺车 | 470 | 460 | 450 | |
四类: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30铺位以上卧铺车,20英尺集装箱(6米箱) | 570 | 560 | 550 | |
五类:15吨以上货车, 40英尺集装箱(12米箱) | 770 | 760 | 750 | |
二、吊车、装载机收费(含吊、装、卸费) | ||||
收费标准 被施救车型 | 昆明市 (元/台·次) | 州(市) (元/台·次) | 县城 (元/台·次) | 备注 |
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以下客车 | 700 | 600 | 550 | 具有吊装功能的拖车,未使用吊车功能的,不得收取吊车费,使用了的按吊车收费标准的50%计收。 |
二类: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货车,8座至19座客车 | 900 | 800 | 700 | |
三类::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29铺位及以下卧铺车 | 1300 | 1200 | 1100 | |
四类: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30铺位以上卧铺车,20英尺集装箱(6米箱) | 1800 | 1600 | 1500 | |
五类:15吨以上货车, 40英尺集装箱(12米箱) | 2200 | 2000 | 1800 | |
三、切割机等专用机械收费 | 不分车型吨位,每车次救援完成收取250元 | |||
四、仓储费 | 一般物品,每立方米10元/天;易燃易爆危险品,每立方米20元/天。 | |||
五、放空费 | 救援车辆应故障车主或驾驶员要求到达现场,但因故障车主或驾驶员的原因无需拖吊的,救援单位可按相应车型基准价标准的50%向故障车方收取放空费。 | |||
六、抢修拆补胎费 | 一、二、三、四、五类车型分别为40元/只、50元/只、60元/只、70元/只、80元/只,抢修第2条以上轮胎,从第2条起每条加收20元。 | |||
说明:1、对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的拖、吊收费标准可上浮20%执行。 2、对需要使用装载机拨货的,装载机使用费与吊车执行同一收费标准;需要人工参与救援的,人工费由双方协商。 3、需要拨货的,按照每吨上下车费80元(其中上车费45元/吨,其中卸车费35元/吨)收取(其中对搬运、装卸鲜活物资及危险货物的,收费标准可上浮30%)。 4、每类车辆的货车重量指车辆自身重量与货物重量之和。 5、二轮自行车15元/辆次,二轮摩托车(含电动车)70元/辆次,三轮自行车30元/辆次,三轮摩托车100元/辆次。 6、本表未列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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