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08.09.24
【字 号】湘交政法[2008]581号
汽车养路费【施行日期】2008.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湘交政法〔2008〕581号)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省交通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1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一)。
  二、宣布《关于转发交通部印发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顿方案〉的通知》等14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二)。
  三、确认《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8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三)。
  四、重新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养路费免征、减征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等7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四)。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省厅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是,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从其规定。
  省交通厅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
  1.省交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交通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省交通厅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省交通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省交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文  件  标  题
发文字号
1
省交通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湘交财字[1995]128号
2
省交通厅
关于《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湘交政法字[2003]266号
3
省交通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交基建[2003]699号
4
省交通厅
关于规范我省道路客运营运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交运管[2006]583号
5
省质监站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誉评价办法的通知
厅质检字[2006]119号
6
省质监站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厅质检字[2006]62号
7
省质监站
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程序》的通知
厅质安字[2006]84号
8
省质监站
关于印发《湖南交通质监系统“学树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质办字[2007]61号
9
省质监站
关于印发《湖南省通村公路质量监督指导性意见》(暂行)的通知
厅质监字[2006]57号
10
省质监站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开展“勤政廉政、富民强省”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厅质办字[2007]91号
11
省质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分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厅质监字[2006]24号
12
省质监站
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的通知
厅质监字[2005]64号
13
省质监站
关于发布《湖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和《湖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格式和内容提要的通知
湘交质监字[2002]20号
14
省交通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交运管字[2005]641号
15
省交通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交运管字[2004]189号
16
省交通厅
关于采血车、送血车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政策的复函
湘交办函字[2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