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包车合同(精选3篇)
出租车包车合同共三--篇1(769)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甲方夏利出租车的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随车行驶证营运证齐全,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承包时间,承包期为一年。
二、由乙方给甲方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元),交车时付清保证金。
三、本车在承包期内甲方负责买保险、公司挂靠费在与其它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承包费用按月计算,每年承包费陆万元(¥:60000.00元),每年承包费按每月月底提前付清,每月交付给甲方伍仟元(¥:5000.00)元的承包费,如每月付不了承包费甲方有权扣回此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车辆行使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一切交通事故(包括重大事故)、违章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营运期间每发生的运管、交警扣车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油料补助由甲方领取。
七、交车时不能有严重损伤,保持原车样车貌,车不能有缺少部件,手续齐全、费用正常,报费证明交给甲方,交车时违章一切由乙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者付对方违约金壹万元(¥:10000.00元)并赔偿损失。
九、修理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包括大修。
十、如果乙方不按时交租费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赔偿受害方损失的,由乙方和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一旦此车出现交通肇事,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后果,要是该出租车出现各种意外情况或者丢失等全部由乙方及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并按此车当时的价值款计算赔偿给甲方,受害者也应要求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共同赔偿。
十二、如甲方要出售该车,可以收回车辆。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有法律效益。
电话: 甲 方:
电话: 乙 方:
电话: 担保人:
年 月 日
出租车包车合同共三--篇2(958)字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者):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出租汽车营运安全和服务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行规行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把车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汽车养路费
一、承包时间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车号为鄂FX 出租车,承包时间自 日起至月日止。
二、工资待遇
承包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自己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设备,标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营运出租汽车。
2、甲方必须提供与该出租汽车相符的有效行车证、车辆购置税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客附费缴讫证、保险证。
3、为明确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规范乙方的经营行为,避免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全、服务质量押金 元整。若有违约将按违约责任折扣押金。
4、承包合同终止,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到期时,乙方要将车辆完好的交给甲方。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承包期间不能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请人代 住址: 驾驶证号: 住址: 驾驶证号驾。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交通安全、行车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经济赔偿,
保险除外,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使车辆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的行规行为,热情为乘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使用该出租车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业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五、其它约定
1、国家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2、属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投诉、扣车、扣证、和赔偿,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3、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进行诉讼程序。
4、乙方负责车辆年检、气瓶年检、计价器年检。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租金: 个月一结,每月租金 元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出租车包车合同共三--篇3(1633)字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甲方在合同期限内负责向乙方提供带司机的用车服务(包车)。甲方将 车,车牌号 车辆出租给乙方 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具体用车时间为每周 天,每天 点至 点。超出此时间段视为加班,乙方应另付加班费用,按每 元/小时, 元/天计,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付费。车辆行驶范围为大连市内四区,超出以上范围时按 元/公里付费(包含油费)。
第一条甲方提供指 服务形式
1、定车型及驾驶员为乙方服务,于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包车辆的支配权。
2、甲方提供车号、驾驶员的姓名及,以保证乙方按时用车。
3、甲方车辆应准时到达约定发车地点。
4、甲方驾驶员具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驾驶员资格,且经验丰富。
5、乙方应配合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6、乙方必须至少提前六小时发出用车通知单,并传真给甲方。
第二条 相关费用
a)车辆使用价格根据附表一。
b)甲方承担约定车辆的养路费、维修保养费、司机工资、燃油费。
c)乙方须支付用车期间所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高速费、停车费以及按乙方要求行车才产生的特殊费用。
d)工作期间,乙方提供甲方司机工作餐,如不能提供,则按20元/餐付甲方,并提供 1小时就餐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司机无法在附近就餐或无法短时间内就餐完毕的,乙方须提供工作餐。)
e)乙方在用车期间须保证车内卫生,如因不慎,造成车内卫生污染,应由乙方支付清洁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f)乙方不得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违章行车、停车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
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正常行车下的违章行为由司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