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型号为汽车,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颜为,车辆现价值为万元。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年、月、天、小时),自年月日时起,至年_____月日时止。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归还车辆或可能无法归还车辆或需要继续使用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日内以(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
三、行使范围为(全国、省内、市内、区内、县内)。
四、押金:
1、租赁车辆押金为人民币元(¥)。
2、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法,1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处罚的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
五、租金:
1、租金为每(年、月、天、小时)元(¥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移交车辆时、归还车辆时)交付,分次交付的为按(年、月、天)交付。
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每天行驶里程不应超过公里,超里程行驶的按每公里元加收租金。
汽车仪表标志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交付齐全的行驶证件。车辆移交时,承租人应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达到合格行驶条件后,与出租人签订车辆移交清单。承租人发现租赁车辆为检测不合格车辆的,有权解除合同,因车辆不合格给承租人造成损
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合格租赁车辆的,应按迟交车辆时间30%的租金承担违约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资格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必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在租赁期间发现承租人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九、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行驶范围内使用租赁车辆,如确需超范围使用,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超范围行驶的,承租人应按车辆价值的30%承担违约金。
十、承租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安全行车,谨慎驾驶。如因违法造成、扣分及其他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向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并通知出租人参加处理。承租人未配合相关单位处理,致使事故处理结果有出租人义务的,承租人应全部承担。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处理交通事故,导致承租人产生额外经济损失的,出租人应按相关事故处理机构处理决定承担责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十三、承租人应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租赁时间超过_______个月或租赁期间行驶里程超过_______公里的,承租人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费用(以4S店保养为准)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说明情况,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出租人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_______倍处以。如发现承租人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_______公里,每公里_______元计算,收取租金。
十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因非出租人责任的汽车修理、交通事故处理、其他非正常情形导致车辆被占用的时间,均应由承租人承担租赁费用,超出租赁期间的,承租人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承担车辆占用费。
十六、租赁车辆因自身原因发生故障时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更换相应档次的车辆。拒绝提供代替车辆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按押金的_______%承租违约责任。
十七、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不得将租赁车辆作为教练车、竞技车、测试车等用途使用。如有违反,出租人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同时承租人应按车辆价值 %承担违约金。
十八、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时出租人应当查询有无违法驾驶行为,如有违法驾驶行为被处罚的,承租人应向有关机关缴纳,消除驾驶人违法扣分。承租人不缴纳的,出租人可以从押金中扣除代缴,驾驶人违法扣分按每分元扣除。
十九、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交纳滞纳金。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拖欠租金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二十、承租人提前退车的,需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提前还车天数租金的 %计算。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十一、归还车辆时行驶证件丢失的,承租人按标准赔偿:行驶证元、年检标志元、保险标志元,环保标志元。丢失车钥匙赔偿元、丢失赔偿元。
二十二、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双方商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二十三、担保人的权利的义务:
1、担保人应当在知悉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本合同所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和担保责任后签订本合同。
2、担保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个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住址、经济状况等信息,以确保出租人能够实现担保权。
3、担保人为承租人提供的担保包括租赁车辆租金、维修费、、赔偿金、违约金及出租人为实现上述费用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4、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一般)保证,担保期限为年。
二十四、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五、本合同中的《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
二十七、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八、其他约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电话:
通讯地址: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电话:
通讯地址:
签字日期:____ __年__ _ _月_ _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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