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AC·04·147-2000
A11型车用减震垫
代替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再生纤维混纺的A11车用减震垫,主要用于车身内部减震隔音隔热。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CAC·04·057-1999 CAC商标标记
Q/CAC·04·058-1999 汽车零部件标记要求
Q/CAC·04·122-1999 产品包装要求
3 术语
无。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尺寸及其允许偏差要求
产品尺寸应符合生产用产品图纸的要求。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见表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值见表2。
表 1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mm
尺 寸 | 0~199 | 200~400 | 401~500 | 501~1000 |
允许偏差 | ±3 | ±4 | ±5 | ±6 |
表 2 厚度允许偏差值 mm
厚 度 | 4 | 6 | 8 | 10 | 14 | 20 | 25 | 28 | 30 |
允许偏差 | ±0.5 | ±1 | ±1 | ±1 | ±2 | +3 -2 | +3 -2 | ±2 | ±2 |
4.2 外观要求
衬垫毡的外观质量要求平整、均匀,不得出现分层、破洞、污渍、透光等。
4.3 产品材料及结构
4.3.1 材料
4.3.1.1 上层 塑料——沥青——绝缘材料,内含大量无机物。
4.3.1.2 下层 多棉苯酚树脂无纺布,即棉花成份超过50%,其余的为羊毛和合成物。
4.3.2 结构
提供的成品必须是平坦的和直接可装配的。
上层面必须和无纺布全部粘合。
表面不许粘结。
4.4 表面重量
4.4.2 绝缘材料 克/米2 6000+600
试样尺寸为 50×100×2mm
4.4.3 无纺布 克/米2
厚 度 | 4 | 6 | 8 | 10 | 14 | 20 | 25 | 28 | 30 |
单位面积重量 | 400±40 | 400±40 | 500±90 | 600±90 | 1000±150 | 1150±150 | 1350±150 | 1600±100 | 1600±100 |
试样尺寸为 200×200mm
4.5 成品件的要求
4.5.1 成品在+95℃的对流空气中16小时后的性能;成品试验最小试样尺寸为200×200毫米。
4.5.1.1 表面状态
成品件与初始状态相比不允许有如绝缘材料溶化或破裂,上层与无纺布松脱以及对嗅觉有刺激的现象。平放的成品必须保持其平整。成品的边缘不得内卷。
4.5.1.2 每个方向尺寸变化% ≤1
4.5.1.3 耐热性
挂起的试样不能因自重而落下。
4.5.2 -25℃,24小时后的抗冷性
4.5.2.1 表面状态
见4.5.1.2。
4.5.2.2 落球试验
试验后上层无破裂或碎裂现象。
4.5.3 在+55℃及相对湿度95%48小时后的性能
4.5.3.1 表面状态
见4.5.1.2。
4.5.4 防霉菌性能
试品潮湿地存放在闭合的螺旋式器皿中16个星期后不出现霉菌及霉气。
4.5.5 无气味
4.5.5.1 室温下的试验
不得有不舒适的气味,特别是苯酚树脂的气味。
4.5.5.2 在+80℃热存放5小时后
存放在闭合的螺旋式器皿中的试样在冷却至室温时不得有不舒适的气味。
4.5.6 叠积试验
在+60℃的空气对流16小时后,试样冷却至室温时能不损坏地分开掀起。
4.5.7 燃烧性能
燃烧速度≤100mm/min。
4.6 上层的要求
4.6.1 双向弯曲刚度
4.6.1.1 初始状态
为1.5±0.5牛顿。
4.6.1.2 +95℃,16小时空气对流的热放置后
为1.5±0.5牛顿。
4.6.1.3 表面状态
弯曲试验时不断裂。
4.6.2 -25℃,24小时后的抗冷性(落球试验)
上层无断裂或碎裂的现象。
4.6.3 双向抗拉强度
4.6.3.1 初始状态
双向抗拉强度:≥0.50牛顿/毫米2。
4.6.3.2 +95℃空气对流16小时后的热放置
双向抗拉强度:≥0.50牛顿/毫米2。
4.7 无纺布的要求
每5厘米宽试样的撕破力、分开力和减少50%厚度时的顶锻硬度值见下表:
名 称 | 厚 度(mm) | |||||||||
4 | 6 | 8 | 10 | 14 | 20 | 25 | 28 | 30 | ||
撕破力/N | 纵向 | ≥60 | ≥60 | >40 | >45 | >80 | >50 | ≥50 | >70 | >70 |
横向 | ≥60 | ≥40 | >40 | >45 | ≥50 | ≥50 | ≥50 | ≥70 | >70 | |
分开力/N | ≥3 | ≥3 | >2 | >2 | >3 | >2 | ≥2 | >2 | >2 | |
50%顶锻硬度/N | 2 | 2~4 | 1.5~3 | 2~4 | 1.5~3.5 | 1.5~3.5 | 2.5~4 | 2~3.5 | ||
4.8 吸声系数
在1000HZ时吸声系数为0.17~0.5。
4.9 导热系数
导热系数<0.05。
4.10 其它要求
4.10.1 存放性能
用塑料包装供货的成品在运输及存放过程中,温度达至+60℃及堆放高度达90厘米,存放时间至6个月后的情况下不得出现粘连现象。
4.10.2 装卸及使用
成品在结构上及无纺布的粘合上必须结实,以便在装卸时成品不被扯裂或再撕裂。奇瑞标志
成品必须在运输、存放、安装和在温度从-25℃至+95℃时的使用及在50℃及95%相对湿度
的气候影响下不变形并能保持其性能。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室温度为23±5℃,相对湿度为(60±5)%。
5.2 以下各项物理性能测试所得数值,以测试的平均值作为考核依据。
5.3 产品尺寸
5.3.1 成品长度、宽度分别以钢卷尺、钢直尺测量。
5.3.2 产品厚度:随机在毡面左、中、右裁取试样100mm×100mm三块,分别用350克/分米2的预压负荷下用百分表测量。
5.4 外观质量
目测。
5.5 单位面积重量
单位面积重量分别随机在毡面左、中、右裁取试样100mm×100mm三块,分别用精度为0.1g的盘架天平测试。
5.6 成品件的耐热性试验
试验进行:在每个试样上打一直径5毫米的孔。孔位于离试样上切2厘米的中间轴线上。用一根直径5毫米的铁丝穿过孔。再把挂在铁丝上的试样放入烘箱。
5.7 -25℃,24小时后的抗冷性落球试验
试验设备:落球试验仪。
试验进行:试验的落差高度为23厘米,球径:¢50±0.03mm;样品厚度:≥5mm;球重:500±5g;槽直径:¢50±0.5mm,深10 ±0.5mm。
图中:1=不锈钢球,¢(50.0±0.03)mm,(500±5)g。
2=导管,内壁光滑(例如光拨),¢(53.0±0.5)mm,具有球保持架用缝。
3=球保持架,机械或电子机械式可抽拉的。
4=相应于50g/cm2单位面积负荷的放置面。
5=试样,边缘伸出受压平面≥5mm。
6=铝底板,凹槽(10±0.5)mm,并且¢(50.0±0. 5)mm上边缘倒角r=1。
图一 落球试验设备构造简图
5.8 防霉菌性能试验
试验进行:至少将两块5×10厘米的试样浸入去离子水中一分钟,然后每块竖起沥干10分钟后放入内容积为350厘米3的螺旋式器皿内。闭合的螺旋式器皿存放在(23±2℃)的温度状态下,7天后打开器皿评定试样。
5.9 气味试验
凭鼻嗅。
5.10 叠积试验
试验进行:4块20×20厘米的试样,上层朝上地叠起。
让试样承受10千克的重量并存放起来。
5.11 燃烧性能试验
裁取宽度50mm成品一条,平放,一端点燃后,测其燃烧速度(mm/min)。
5.12 上层材料的双方弯曲刚度试验
试验设备:①刚度试验仪 Frank厂的661型,或者与此相当的仪器
②扭力扳手(扭力计)
③砝码组 单位mJ(1mJ=0.1Ncm)
④重量盘: 1000g/cm
试样要求:
试样厚度:3mm
跨度: 1.5厘米
弯曲角: 30°
块状重量: 10牛顿·厘米
热存放后的检验在试样从烘箱内取出30分钟后进行。
试样是从一存放后的样品上冲压出的。
要求既适用于粘合的又适用于不粘合的范围。
5.13 上层材料在-25℃,24小时后的抗冷性落球试验
落球试验同5.7。
试验不用垫木纤维板。
5.14 上层材料的双向抗拉强度试验
按DIN 53 504,标准杆S2检验,试样厚度为3mm。
热存放后的试验类似5.10。
5.15 无纺布试样的撕破力试验
试验进行:在50厘米宽的无纺布条上进行分离试验,其表面开裂。试样从窄面开始,切开整个宽边(50毫米)一半。
用一拉力试验机,以撕拉速度为100毫米/分钟来测定再撕破力。
5.16 减少50%厚度时的顶锻硬度试验
顶锻硬度根据DIN 53 577以进给速度50毫米/分钟来测定。试验在边长为80×80mm的成品试样上进行。每次顶锻试验用二个试样叠在一起。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