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1目的
    大众汽车集团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审体系以VDA-专业组制定的汽车工业质量标准为依据。
    根据这个标准,按照ISO/TS 16949和VDA6.1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对生产材料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大众集团要求供应商提供由第三方认证的满足此要求的、IATF承认的认证证书。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一种补充,对于特殊产品组件将进行类似于VDA6.3和6.5的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以此来评价供应商的质量能力。除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些基本要求外,这些审核还考虑大众汽车集团外购件的特殊要求,包括对产品、过程以及在检验技术上的特殊要求。
    以确定质量能力为目的的过程审核只能由大众汽车集团或其子公司的审核员执行。
    在确定备选供应商/供应商之前,可有大众汽车集团审核员对其进行评估和选择。进一步的评估将会在产品开发/过程开发阶段以及批量生产时进行。
    关于供应商评估的更多信息参见Formel Q质量协议。
1.2质量能力评审的要求
    原则上,在签发新零件生产合同(Forward Sourcing)或者批量零件生产合同(Global Sourcing)之前,要求供应商及其分供方提供质量能力的证据。
    其证据可以通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自身,以及大众汽车集团负责部门进行补充过程审核和潜在供应商评价获得。
    当供应商要提供一个新产品组,而大众汽车集团从来未进行过质量能力的评审时,必须要求该供应商提供其质量能力的证据。
    大众汽车集团采购部门确保在开通B2B供应商平台(www.vwgroupsupply)的访问权限后,供应商可以获取大众汽车集团的所有准则和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核算时必须考虑这些准则和要求。如果供应商的B2B平台入口已开通,则其必须按各自的DUNS号码填写并维护供应商数据库。
    在发出订单之前,供应商与其生产场所和产品组有关的质量能力必须已被大众汽车集团审核定为“A”级或“B”级,“C”级供应商(不具备质量能力)不被考虑。供应商有义务在SOP(生产开始)之前达到质量能力“A”级。
    供应商有义务依据Formel Q质量协议中的条款,呈报过程链中发生的任何变化。
1.3质量管理体系和核审结果责任
    当大众汽车集团提出要求时,供应商有义务提供认证/审核的所有结果,包括自审结果。随同这些文件应当附上已制定好的、并已开始实施的整改计划。
    没有进行过ISO TS 16949或VDA6.1认证的供应商必须给出认证计划,并与大众汽车集团质保部审核负责人具体协商下一步的行动。
    必要的后续行动,例如整改计划的追踪,必须与大众汽车集团质保部或大众集团所属各品牌和子公司的审核部门进行确认和沟通。
1.4质量能力评审
    质量能力总评审由每个产品组的一下各项结果组成:
自审,
过程审核与产品审核,
供应链的评审,例如对于外包的工序,和
通过具体产品和项目的风险评估所确定的相关项目的质量能力。
    对于质量能力规定和评估的步骤将会在本册的下面几个章节中详细阐述。
1.5定级结果和后续行动
    根据审核结果,供应商有义务分析误差产生的原因,确定改善措施,并且确定整改完成日期及各项行动负责人。供应商应当立即采取行之有效并可持续执行的必要措施,且在短期内制定和实施改进计划,并确认已采取措施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改进措施落实后,要通过供应商自审来证明措施的持续有效性。大众汽车
    当供应商质量能力不能被接受,或作为预防措施是,需要对其进行重新的评估和定级。
1.6在产品生命周期中Formel Q质量能力的应用范围
下单                生产开始
供应商选择
产品过程研发
批量生产
客户服务(售后服务)
SL
SL
ULMULM 
ULM
POT VA
VA
D/TLD
D/TLD
      PA
PA
TRL
插图:Formel Q质量能力的产品生命周期
PA            问题分析
POT            潜在供应商评价
SL            自我审核
D/TLD        有存档责任的/技术准则文件
TRL            供应商技术评审
ULM        分供方管理
VA            过程审核(包括产品审核)
2.顾客期望/风险升级/费用补偿
2.1顾客期望
    大众汽车集团要求其供应商落实“Formel Q质量能力”,以达到时期定级为“A”级供应商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大众汽车集团要求供应商实施持续改善过程(KVP)和遵循零
缺陷的战略。
    大众汽车集团的两项要求,顾客满意度评价和主动实施后续改进措施,将作为定期执行管理评审的基本组成部分。
    如果供应商不能持续落实大众汽车集团所要求的必要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由此导致重复缺陷,则要根据Formel Q质量协议,采用大众汽车集团内部现有的风险升级原则(“风险项目和批量供应商”计划)。
2.2费用补偿
如果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未能达到大众汽车集团要求的结果(设定的目标),那么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必须有供应商进行补偿。应按照实际产生的境内和差旅费和人工费用总额(大众汽车集团审核员在供应商场所的人、日数)进行补偿。
在下述情况下,应补偿大众汽车集团的多项核费用:
由于供应商的反应时间不可接受而必须安排的依次大众汽车集团过程审核或一次问题分析。
由于供应商的供货问题或质量问题而引发计划外的大众汽车集团审核或问题分析。
供应商在自审中自评为A级,但在大众汽车集团过程审核中却无法认可。
未能在协定时间内达到A级,因而需要大众汽车集团进行一次额外的过程审核。
供应商把已指定的或现有的生产范围转移到一个与合同中指定的生产场所不同的场所,因此必须重新进行工厂评审。
进行了重要的过程更改以及在供应链中或已外包的工序中发生了更换,因此需要新的样件检验,和/或质量能力评价。
如果按照Formel Q质量能力要求实施一项行动,例如在TRL中确定一个直接保证措施,或TRL被评价为“红”,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应由供应商进行补偿。
大众汽车集团保留在关键项目,和/或在供应商的反应时间无法接受时,对其随时实施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的权利。其他的费用补偿的原因和规程在合同中做出了规定(比如Formel Q质量协议,“质量能力目标协议”,“A级”未如约达成,等等)。
3.供应商的自审(SL)
3.1概述
    根据基于VDA6.3的Formel Q质量能力,自审是作为供应商提供相应产品组的生产场所符合所有要求(法律、法规、顾客和产品特有的、自身要求和ISO/TS16949或VDA6.1认证标准的规定)的证据。
    供应商自我提升是持续改善过程的组成部分,并以达到“A”级为目标。若供应商自审后定为A级。为了考核A级供应商的状态,大众汽车集团拥有对其进行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的权利。集团评估对供应商的最新分级才是权威的。
自审的目标是让此供应商生产场所最近在两次自审后达到A级水平。如果供应商不能在适当的时间内通过自审达到A级,则大众汽车集团拥有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权利。如果供应商自我提升后仍不符合“A级”要求并且经证明责任在于供应商自审,则大众汽车集团审核部门可以要求供应商补偿审核费用。详细补偿要求见章节“顾客期望/风险升级/费用补偿”。
大众汽车集团可在任何时间基于适当原因要求供应商进行自我评审并呈交自审报告和整改
计划。
3.2实施
    内部审核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VDA6.3)的审核员进行。(见VDA6.3:内部审核员要求)
    作为自审工作的一部分,供应商有责任检验整改计划的有效性。大众汽车集团期望供应商所进行的自审能超出整改计划中约定的范围要求,以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自审必须根据过程审核(第6章)和产品审核(第4章)来进行。其中外包工序也要纳入自审范围。对质量能力总体评价时必须按照第6章过程审核的标准。
    大众汽车集团要求其供应商每年(有效期至多12个月)至少对大众汽车集团委托的产品组的全部生产工序实施一次自审。应大众汽车集团的要求,供应商需提交自审报告。
3.3风险升级
    在Formel Q质量协议章节(“风险项目及批量供应商”计划)中,规定了在不满足客户要
求时的风险升级过程。大众汽车集团保留在关键项目,和/或不遵守协定期限的供应商处对其随时进行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的权利。
4.产品审核
4.1概述
    过程不稳定和过程能力不足,经常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并由此影响到客户要求。通过产品审核可以了解于客户要求不符之处,并直接判断出对此产生影响的过程。通过分析所发现的偏差,能够有重点地到和分析处引起偏差的过程,以制定纠正措施。
4.2实施和措施
    产品审核按照VDA6.5执行。对于每一个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产品审核。详细的步骤依据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说明书和其它实用文件要求(例如“集团内产品审核指导性文件”)。生产控制计划中必须规定产品审核的要求。大众汽车集团在对供应商进行过程审核时也有重点地进行产品审核,一边从客户角度对重要的产品特性加以评价和对关键过程进行识别。
    产品审核的任务是,检验准备交付的产品是否与对客户至关重要的特征要求相一致,从而判定零件质量和供货质量,追溯出引起偏差的过程缺陷,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参见VDA第6卷第5部分:Formel Q质量协议)。
    在自审及大众汽车集团和各品牌公司的审核部门进行过程审核时,需同时在批量生产时实施产品审核。在质量能力的评估中要考虑到产品审核的结果。
4.3缺陷评级、决策、措施
对于在产品审核中发现的误差,供应商有义务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在相应期间检查其可持续性和有效性,例如通过一个后续审核。
缺陷级别
缺陷特征/后果
紧急措施
后续措施
A
必定会引起客户不满的产品缺陷:
危及人身安全,违法,违规,产品,产品不能使用
无法销售的产品/无法使用的产品
非常严重的外表面缺陷
对已有零件进行隔离/筛选
通知客户采取措施和风险评估
在制造过程/检验过程中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进行全检
对过程和成品采取更严格的检验措施
必要时对准备出厂产品100%检验。必须在开发部门申请偏差许可
与大众汽车集团客户工厂协商采取进一步措施(见Formel Q质量协议)
对过程/检验活动进行进一步分析
认真完善纠正措施并落实
提供过程能力和零缺陷的证据
措施有效性检验
必要时更改技术规范
B
可导致客户不满及投诉的缺陷
预计功能会出现故障
影响实用性
C
会引起要求极高客户的抱怨的缺陷
对使用或运行无影响的偏差
不影响使用性
通知验收工厂协商整改措施
                    插图:缺陷评级、决策、措施
4.4申报责任,主动申报
当出现“A”级和“B”级缺陷及系统性“C”级缺陷时,由供应商以主动申报形式立即告知大众汽车集团的负责相应外购件的质量部门,别协调进一步导入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