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家电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2023年乡镇家电促销活动策划方案范文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流通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财建〔〕260号)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桂商运发〔〕7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推广力度特别是宣传力度,使家电下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好这项支农惠农惠民工作,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掀起一个宣传家电下乡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特制定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体
县经贸局、财政局和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及销售网点。采取主管部门主办、中标企业或售网点承办的方式运作。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家电下乡宣传。
(二)用大蓬车送货下乡。
(三)现场销售。
(四)现场登录、直补。
三、活动安排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3日前)
1、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
成立柳城县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贸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经贸局和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动员与发动工作。
2、做好宣传预热活动,形成一个家电下乡宣传高潮。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深入活动区域特别是周边村(屯)、田间地头张贴海报、在墙体上刷写宣传标语、发放活动传单及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二)实施阶段(9月10-30日)
根据制定的方案在相关乡镇实施。
1、选择不低于80%的乡镇于圩日开展本活动。
经过初步协商,拟由柳州尚龙电器有限公司分别会同各乡镇主要销售网点承办活动。
2、用大蓬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直补、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众购买热情。
3、联合农机、农业、文化等其他部门,与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科技下乡和文化下乡联合开展活动,既整合和节约资源,又集聚人气。
汽车下乡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10月8-20日)
对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及存在的问题,由县经贸局进行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县经贸局、财政局主要负责这次活动,要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积极主动向各乡镇政府及工商部门等汇报和沟通,争取在人力、物资和宣传资源等方面得到乡镇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2023年乡镇家电促销活动策划方案范文二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862号)、《广东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粤财工[]18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经贸[]9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操作程序公开透明、严密严谨的原则,坚持操作流程简捷便利、规范管理、为民服务的原则。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农民能够买到补贴类家电产品,确保补贴资金让农民真正受惠。
二、家电下乡产品标准
我省在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家电下乡产品共有四类: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最高限价分别为元、2500元、1000元、元,具体品牌、规格型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布为准。
三、实施时间
我镇于3月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1月31日止。
四、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我镇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财政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家电下乡补贴标准在产品限价内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在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部)。
(三)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五、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
(一)我镇经市经贸局、财政局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有7家:分别是中国电信东升分公司营业厅、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东升购物中心、中山市东升镇大华电器制冷设备商场(同乐分场)、中山市侨源家电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龙洲通讯商行、中山市东升镇中城电讯器材店、中山市东升镇欣鑫金属材料电器有限公司。
(二)在我镇进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服务网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镇经贸办提交资料,由镇经贸办报市经贸局备案,并签订《广东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责任书》。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六、销售网点货源供应及服务要求
(一)组织货源。各销售网点要严把销售渠道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点。要制定家电下乡产品的供应计划,定期向镇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保证货源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
(二)做好服务。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三)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零售价格销售,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搞市场垄断、随意提高或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对发现随意提高或压低供货和销售价格者,一经查实,依法查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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