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公布日期】2022.08.12
【字 号】大政办发〔2022〕29号
【施行日期】2022.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大理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12日
大理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州消费加快恢复发展,结合《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促进消费有序恢复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细落实“严防外传”要求,落细落实“四个精准”防疫措施和“五个不得”、“九不准”防疫要求,确保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对入州游客提
供暑期免费核酸混检服务,设不低于38个核酸釆样点为入州游客提供免费核酸混检服务。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定和扩大消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式防控。(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助企纾困政策快速落地。加强餐饮、零售企业纾困扶持措施,各县市和大理经开区按疫情防控要求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重点人组织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加强餐饮、零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试行餐饮、零售企业名单制管理,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加大信贷支持,使用好银行帮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税务局、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大理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工作。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健全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体系,用好应急物资运输中转接驳站,完善城市封控管理等突发状况下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对生活物资保供企业实施精准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
生活物资保供、重要商品收储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突发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回暖。落实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用电成本、金融信贷支持等纾困扶持政策。加大文化和旅游促消费力度,鼓励各旅游要素企业推出优惠政策措施,推行旅游景点套票、月票、年卡和旅游公交、旅游列车等服务,激活消费潜能。继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针对国内、州内居民以及2022年全国中、高考考生等体的分时段、分区域优惠活动。依法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减免票价等政策,继续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游览全州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全州A级景区免费(优惠)等工作。深化“云南人游云南、大理人游大理”宣传营销,制定并贯彻落实好《大理州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宣传营销工作方案》,利用旅交会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引导游客到大理消费。(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民族宗教委、州税务局、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出新菜品、开展夜间经营、融合线上线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整合餐饮产业链优势资源,强化网上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预制菜等餐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到景区、社区、商圈开店设点以及到州外拓展市场。(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汽车消费。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加大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施力度。在公共出行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垃圾转运车清洁化替代。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鼓励县、市和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调整非营运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随机选号号库,为新能源汽车登记提供充足号牌资源。主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开展“流动车管所”服务活动,现场办理,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不限制皮卡车进城等具体措施。(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家电家具消费。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下乡和乡村家电家具家装购物节活动,鼓励
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消费券、满减等让利促销活动。鼓励县、市对购买绿、智能家电,以及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长效机制,因城施策,释放积极信号,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指导县、市和房地产企业、行业协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适时举办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租赁期满后再购买剩余产权。将公积金存贷比控制在75-85%,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贷款合作、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两个全覆盖”,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形象进度方面的限制要求,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度降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鼓励商品房库存量大、去库化周期长的县、市,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市场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挖掘假日消费潜力。以节兴市,分时段举办消费促进月、暑期促销、中秋国庆促销、迎春购物月、网上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继续发放“彩云大理消费券”,组织汽车、商超、餐饮、住宿等企业开展系列促销活动。(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支持企业提供“线上超市”、“网上餐厅”、“线上家政”等各类生活服务。创新开展“数字消费”活动,充分释放数字消费潜力,协调开放公共服务空间,支持无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加快布局高校、体育场馆、公园、地铁、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消费增长新空间
  (十一)扩大健康养老托育消费。实施云南惠老阳光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持续加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困难家庭居家适
老化改造等项目工程,加快推进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和民政业务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管理运营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落实养老服务优惠补贴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鼓励连锁经营,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发展体育消费。鼓励发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打造居家式健身产业,提振体育消费市场,进一步挖掘户外运动、绿出行等领域消费潜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露营等活动,联动契合活动主题的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足球场、篮球馆、羽毛球馆、健身房、全民健身中心等场所,开发在线健身课程。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增强体育消费对旅游、酒店、餐饮、购物等的撬动作用。以品牌赛事、精品线路为载体,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