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15
【字 号】佳政办规〔2021〕23号
汽车下乡补贴政策【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
正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实施意见
 
佳政办规〔20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0〕29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4号)精神,优化全市消费环境,培育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动消费市场繁荣、结构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消费扩内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品牌活动促进消费
  (一)特活动促消费。推动美食节、啤酒节、泼雪节等节会促销活动。借助元旦、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开展促销季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打折、满减、品鉴等优惠让利活动,促进消费持续增长,激发和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二)专题活动促消费。开展家电、餐饮、年货大集等专题促消费活动。发挥“商圈”效应,在特定季节、夜间时段建立分时制步行街试点,采取放宽摆卖管制、延长营业时间、品牌餐饮评选等措施,打造一批集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步行街商圈,开发油坊胡同、春光巷小吃街等特街区,开展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同时推进“家电节”“美食季”“婚礼季”“年货大集”等时令专题促消费活动,推动全市扩大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三)便农活动促消费。组织引导全市大中型商贸企业以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方式,通过“龙江名店流动商城”等活动形式促消费,拉动城乡经济增长。以农展会、丰收
节等重要展会及活动为载体,为生产、销售、采购企业搭建对接平台,打造佳木斯涉农特地域经济。[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四)电商活动促消费。发挥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在社会消费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新模式。组织“直播电商创意大赛及云展会”、“双十一”、“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促消费活动,拓展消费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五)稳定外贸促消费。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龙江云展会”等线上、线下展会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外贸企业参会参展,主动对接境内外市场,推动企业广泛开拓多元化市场。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主动融入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六)惠民汽车促消费。举办“庆丰收驾车行”汽车下乡、“佳木斯市汽车大集”等活动,组织汽车厂商开展促销让利、体验式购车和送汽车下乡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联合汽车金融和汽车保险企业为消费者购车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和保险服务。同时推出红包集市、限
时满减、免费检测评估等二手车购车系列优惠措施,促进二手车消费流通。[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七)品牌旅游促消费。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着力打造冰雪旅游品牌,推出赫哲冬捕节、观鸟节等文旅活动和“华夏东极游”“工业观光游”“乡村民俗游”“科普研学游”“红文化游”5条精品旅游线路及12个红旅游打卡地,将红文化、黑土文化、赫哲文化有机融合,突出大东极、大三江、大农业、大生态、大冰雪概念,叫响华夏东极文旅品牌,带动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二、出台鼓励政策促进消费
  (一)发放政府消费券。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消费券发放政策,全市发放1000万元政府消费券。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信用卡刷卡满减和专项补贴等方式,采取众消费、政府补贴、银联支付等消费形式,重点支持家电、汽车、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餐饮等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谋划经济增长具有较大正向拉动作用的促销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经合局、市金融服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二)鼓励汽车消费。鼓励支持对居民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结合实际制定补贴政策,确定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额度,积极引导和激发汽车潜在消费需求,通过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加快汽车市场复苏。加强对汽车消费的支持和管理,细化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骗补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限上企业扶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符合入统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严格落实《佳木斯市关于加快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佳政规〔2021〕3号),助力“个转企”及中小企业纳限入统。奖励条件为销售收入和纳税情况同时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奖励政策条件的企业不重复奖励,就高不就低。各县(市)参照执行,奖励资金由本级财政自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经济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三、搭建发展平台促进消费
  (一)搭建供给平台。依据《全省消费白皮书》,推广我市名优特新产品,积极鼓励和支
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龙江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用好用活“老字号”企业招牌,打造一县一亮点、一区一特,完善产销对接,实现市场平稳、供需充足,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推动新型消费提质扩容。[(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二)拓展宣传平台。合并整合宣传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以提升我市限上企业知名度为切入点,通过LED屏、室内广播、海报、易拉宝、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消费券活动,引导消费者参与,增加百姓对促消费政策、活动的知晓率、覆盖率,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三)优化消费平台。打造多业态聚合、多场景覆盖为特征的新型消费模式,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实现体验化、场景化、数字化;大力引进品牌连锁店区域总部,推动大中型超市实现便利化、连锁化、鲜食化;推动商贸物流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以商业步行街、特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载体的大中小型商业集合区,建设新型社区便利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政策,细化措施,切实把促消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求,切实打好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的“组合拳”,对全市重点商贸企业主动服务,上门落实政策,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商家及其员工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消费券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促消费扩内需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规范资金使用,完善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在重点工作上抓谋划、在攻坚突破上抓落实、在管理机制上抓完善,形成促消费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政府消费券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正确、规范。市商务经合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提供电子消费券的技
术解决方案,加强资金监管、培训力度,提供节点消费数据,避免技术漏洞,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