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19
∙【字 号】防政规〔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切诺基213【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2年4月1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约车服务平台
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
第四章 网约车驾驶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五菱mini
第二条哈弗e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等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
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网约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市、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的日常行业监督工作。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经营者、经营车辆的许可及全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许可。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的日常行业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发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监督、大数据和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商务、工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客运进行管理。
第四条 按照总量动态调控的原则适度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市场调节,更好地促进行业持
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二章 网约车服务平台
第六条 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体条件除符合《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二)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普锐斯报价
(三)有完善的企业管理机构,设有线上的平台调度管理、线下运营(含投诉处理、失物查)、安全、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管理部门,并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向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另见附件)。
斯柯达怎么样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在本市的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交注册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六)平台公司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含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及线上调度软件说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线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线下安全经营生产管理等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含驾驶员学习制度、信访及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乘客失物查及管理制度等)、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营运车辆管理制度等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相关规定以《暂行办法》为准。
侧方停车技巧视频第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
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申请,对在经营有效期内没有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每次延期期限为4年。
第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可靠性,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
(二)承担承运人责任,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三)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
(四)运营期间应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
(五)不应拒绝约车人提出的72小时之内的预约用车需求。
(六)应当建立订单管理制度,制定公平高效的派单规则。
(七)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司乘端价格一致且公开透明,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不得有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价格运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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