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包括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材料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材料价格信息使用说明等内容,为交通建设各方编制、审查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调整概算、材料调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
第二章 材料预算价格编制
第四条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包括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来源地或交货地,到达工地仓库或施工点的综合平均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回收价值
其他费用或指标按照下列公式或规定确定:
、场外运输损耗(材料原价运费)×(场外运输损耗率增加的装卸次数×每增加一次装卸损耗率)
、采购保管费(材料原价运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率
、材料原价是指出厂价或料场价,根据市场确定,按供应点数采用均价计算。
、运杂费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应当经过调查比选,综合分析后确定。
、运价:汽车运输以内采用元·,以上部分采用元·。
、运距:运距是指材料从采购点(集散码头)到施工点或工地仓库的距离,各市州材料平均运距见表。
表 各市州平均运距表
序号 | 市、州 | 外购材料 平均运距() | 碎、片石、机制砂类材料 平均运距() | 中(粗)砂、砂砾类材料 平均运距() |
长沙 | 按各市州实际调查到县的平均运距计算 | |||
株洲 | ||||
湘潭 | ||||
衡阳 | ||||
邵阳 | ||||
岳阳 | ||||
张家界 | ||||
益阳 | ||||
常德 | ||||
娄底 | ||||
郴州 | ||||
永州 | 长沙汽车价格||||
怀化 | ||||
湘西 | ||||
注:、地方性材料运距是指一般性材料,特殊情况如玄武岩碎石、特别质量要求用砂等按实际运距计算。
、商品混凝土运距统一按计算。
、我站每季度将对各市州实际调查的中(粗)砂、砂砾类材料平均运距()进行实时更新发布。
第五条 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如表:
表 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材 料 名 称 | 单位 | 毛重系数 | 单位毛重 |
爆破材料 | - | ||
水泥、块状沥青 | - | ||
铁钉、铁件、焊条 | - | ||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 桶装,油罐车装 | - | |
木料 | - | ||
草袋 | 个 | - | |
第六条 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如表:
表 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材 料 名 称 |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 | 每增加一次装卸 | |
块状沥青 | |||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 |||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黏土 | |||
草皮 | |||
水泥(袋装、散装) | |||
砂 | 一般地区 | ||
多风地区 | |||
第七条 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但构件(如外购的钢桁梁、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加工钢材等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率为,商品混凝土的采购保管费率为。
第三章 材料价格信息采集
第八条 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原则:
(一)合格原则:选定采集价格的材料必须是合格品及以上,质量达到优质的产品价格应注明;
(二)批量原则:选定采集价格的材料必须具备一定成交量;
(三)正常成交原则:采集价格必须是正常情况下成交的价格,应排除非正常因素;
(四)准确原则:采集价应反映客观,与市场成交价基本一致;
(五)近期原则:采集时点应为上报前一定时期(即时或短期)的平均价格;
(六)可靠原则:采集价格的材料应保证供应,避免有价无市。
第九条 外购材料价格信息来源:
(一)行业期刊、网站,如《湖南价格在线》、《湖南物资信息》、《石油沥青简讯》等;
(二)交易市场实地调查;
(三)走访企业;
(四)网络、电话询价;
(五)工地调查;
(六)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招投标单价查询。
每种材料要调查个信息来源,当同一材料的价格因来源不同其价格出现较大差异时,应分析原因,加以取舍,去伪存真。
第十条 材料价格信息来源以我省本地材料生产企业为主,只有当本地无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很少时,才考虑调查省外生产企业的材料价格。
第十一条 对于市场上难以调查且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小的零星材料、特殊材料等,可以直接采用外省(市)交通行业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造价信息或直接采用省内外建筑、市政、铁路、水利等行业相关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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