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用22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用22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 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3
    一.制定目的
    通过建立校园停车管理制度,进行校园车辆有规、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据
    1.市、区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新);
    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新)。
    三.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工、学生,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
    四.操作原则
    1.凭证停放原则。校内车辆凭证、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
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2.车辆减速原则。进入校园,机动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含轻便摩托车)一律下车推行。
    3.保安指挥原则。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安的指挥,倒车、装卸货物等须有保安的指挥,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5.与考核、评优挂钩原则。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在考核中体现,在评优中受影响。
    五.具体要求
    1.校内教工、学生车辆停放在校园内,须先办理停车证,学生12周岁以下不予办理(不符合市交通法规定)。办理流程如下:
    2.校外车辆停放严格把关。
    ① 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限于两种对象:教工家属(夫或妻)、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须经校务会审批,并办理停车证,办理手续的其他程序与上面相同;
    ② 一律不受理无工作关系的车辆临时停放,因工作关系须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保安审核许可并登记,并凭临时停车证在保安的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3.所有车辆按停车证车位有序停放。学校停车位划分三块:汽车停放位、轻骑停放位、自行车停放位。按学校目前场地条件,安排如下:
    ①汽车停放位。汽车停放位从西大楼外车棚排起,自北往南,车棚内4辆;自西往东,车棚外7辆。车棚内最南端为校车停放位,任何人不得挤占,其他车位分两类抽签产生:第一类是教工本人驾车并白天停放的车子,第二类是教工家属(夫或妻)驾车并晚间停放的车子。先进行第一类抽签,再进行第二类抽签,学校先满足第一类教工本人停车(本次已登记但没有参加抽签的教工,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学校不安排车位。以后想停车,请教工再提出申请)。因空间有限,经批准“晚间停放”的车子,可与教工的10个车位共享,停车证颜可辨别出来,并注明“晚间停放”。因特殊原因“晚间停放”车位被占领的,听从保安的安排停放车辆。
    ②轻骑停放位。轻骑停放位沿车棚西墙从南往北排起,按摩托车->助动车->电瓶车的顺序分类排放,每一类按第一组室->第九组室的顺序排放。
    ③自行车停放位。自行车停放位沿车棚东墙从南往北排起,按第一组室->第九组室->学生排放。
    4. 本次车辆按序停放后,若人员、车辆有变动,就按空位插入。若场地不够,学校再研究,另作安排。安排方式:按申请时间依次排列;若同时申请,抽签决定。
    5. 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行驶。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含轻便摩托车)一律下车推行。保安要指导做好这项工作,遇到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劝阻,劝阻无效的,请作好记录。
    6. 校门是校园安全的第一扇大门,保安是校园安全的重要岗位。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服从保安指挥,按停车证、按车位有序停放,尤其在实施拐弯、倒车、装卸货物等操作时,保安要指挥到位。
    7. 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学生还没有独立行为责任能力,请行驶者一定要谨慎驾驶,
确保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8. 请各位教工、学生严格遵守制度,请相关责任人严格管理、履行好职责。本制度将与考核、评优等挂钩。若因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制度执行不力、管理实施不力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4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净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车子标志    一、学校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因此禁止校外车辆停入校园,并且学校不负责任何车辆的安全。
    二、由于只有极少数的教师住在校园内,又因为校园比较狭小,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为此,住校教师的车辆只能停放在教师自筹资金建房旁仅有的一点活动场地,并且自己负责车辆安全。
    三、由于本校是小学,按照相关规定,年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因此本校不安排学生自行车停放点,偶有骑车上学的学生,必须自己停放点,学校不负责任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