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含机房升压站、粉煤灰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各种机动车辆。
管理要求
2.1  车辆状况
2.1.1  限于厂内运输的车辆,必须由所属部门建立管理台帐、技术档案,逾期未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行驶。
2.1.2  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刮雨器、后视镜、前后桥、车轮、轮胎等技术
状况必须完好。行驶途中上述部件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准行驶。
2.1.3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2.2车辆保养
2.2.1  车辆使用说明书要求做好例保和一二级保养,加强行车前、中、后的检查,确保安全行驶。
2.2.2  叉车、侧铲车、升降机、电瓶车、装载机、推煤机保养要求:坚持出车前日常保养,一级保养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进行保养。
2.3车辆装载
2.3.1  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载重量装载,不准超载,禁止客货混装.乘车人员身体不准越出车子两侧,无关人员不准搭车。翻斗车、铲车不准载人。
2.3.2  车辆装载的长、宽、高按下列规定执行。若超出规定时,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批准,并采取必要措施。
2.3.3  车辆装载货物的长度:大卡车货物伸出车厢前后的总长度不大于2m;小卡车不大于1m。货物长度超过后拦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不得触地。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2.3.4  车辆装载货物宽度:左右不超出车厢或前罩壳的15cm,防行驶中的刮带事故。
2.3.5  车辆装载货物的高度:大卡车从地面起计算不大于4m,小卡车不大于2.5m;防重心过高造成翻车事故和货物甩出事故。
2.3.6  装载货物必须均匀平衡,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拦板要关好、栓牢。装载大件和易于滚动的货物应该用绳索捆紧、栓牢、垫死,免于刹车和转弯时引发事故。
2.3.7  装载货物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重量分布要均匀,车厢前后左右要一致,切勿偏向一旁。
2.3.8  装卸时,车辆与堆放物距离一般不少于2m,与易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m。间距直线不少于2m,车辆并列时不少于1.5m。
2.3.9  装载易燃、剧毒等危险货物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3.10  应了解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及注意事项,以便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3.11  装载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并且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2.3.12  车辆起动要平稳,防止冲撞和震动;不要高速行驶,适当拉大同向行驶的间距,平稳转弯要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不要在人密集处停靠,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可同时离开车辆。
2.3.13  装卸时应注意包装是否牢固,按标志要求切勿倒置,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重压、摩擦和倾倒,并带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工作完毕后要进行清洗消毒。
2.3.14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混在同一车辆内。
2.3.15  夏季运输避免爆晒,装运时要有遮阳设施。
2.4  车辆行驶
2.4.1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有限速标志的干道不准超限速行驶。
2.4.2  进出厂房、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站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km/h。
2.4.3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2.4.4  在平交道口行驶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4.5  下列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转弯处、地中衡、消防栓20m以内等地段
——纵坡大于5%的路段
——道路一侧有障碍物,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m以内。
2.4.6  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要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同向行驶车辆,两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2.5  厂内机动车行车禁令
2.5.1  严禁无证驾驶和无令开车
2.5.2  严禁酒后开车
2.5.3  严禁人货混装
2.5.4  严禁超速开车
2.5.5  严禁带病开车
2.5.6  严禁违章超车
2.5.7  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2.5.8  严禁空挡滑行。
2.6  常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2.6.1  叉车
——装载的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如货物重心升高,其装载量应相应减少
——根据货物大小、形状调整叉间距离,使货物重量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不得用货叉来拨起埋入物。必要时首先计算拨取力。
——货叉插入货堆时,货叉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货叉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臂,然后才允许行驶。升降货叉架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
——进行装卸时,必须使用手制动,使叉耳稳定。货叉架下绝对禁止站人,不得在货叉上乘人起升。货物起升、降落时速度不得过大。货叉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迅速地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在操纵一个手柄时,注意不使另一个手柄移动。
——载货行驶时货叉应离地面300毫米左右,并不得紧急制动和急转弯。
——搬运大体积货物时,如果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叉车应低速倒退行驶。
——在装运圆形货物(如原木、钢管)时要注意货物滚落发生事故。
2.6.2  装载机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组件
——行驶中,铲斗里不准乘人、载货
——铲装货物时,前机架与后机架要对正,左右倾斜角不要小于160°,铲斗以平为好。如遇阻力或障碍物时,应立即放松油门,同时,立即停止动臂和铲斗的工作,不准硬铲
——装车时,动臂要提升到超过车厢20厘米为宜。
——卸料转斗时要握准手柄,慢推铲斗操纵杆,不得间断,使货物逐渐倾卸,形成流沙式,不准楞推操纵杆,使物料同一时间倾卸
——装车应在运行车辆箱槽的前后进行。货物要装均匀、装正,并要熟悉各种货物的重量
——装车间断时,不准重铲或长时间等待
——转弯时,铲斗不要过高,保持机器运行平稳
——装载机不准连续使用。不准长途行驶。
——不得用装载机装冻土、片石、毛石、生铁等大块坚硬散装物资;
——物料距离房屋或墙壁很近时不能作业。地面凹凸不平或陡坡较大时不能作业;
——作业完毕,应将机械停放在平整地带,并将铲斗着地
2.6.3  挖掘机
——当放下大臂、斗杆时,应使铲斗缓慢着地,严禁突然砸下;回转平台的启动停止及工作油缸接近上下止点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不要挖掘离机身太进的地方,以免斗齿碰坏机体或造成塌方
——严禁使用铲斗打桩及横扫地面障碍物
——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不能有人。车辆卸料时铲斗不能越过驾驶室上空
——索操纵挖掘机在铲斗满载时,不要随便改变动臂的伸幅
——在工作或驾驶员离开挖掘机时,要将铲斗放在地上,斗内不应留土
——上坡时,动臂要朝坡上;下坡时,动臂也要朝上,绝对禁止空挡留坡。履带式的自行距离不能超过5Km,过铁道时要铺垫木板
——机械运转时,不能做任何检修
2.6.4 
——特种操作证者不得驾驶推
——机行驶时,禁止站在铲刀上;禁止在行驶中进行修理
——机行驶时,驾驶员不得离开推
——机横过铁路或交通路口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铁道中间要铺设枕木,其行驶方向应与铁道垂直
禁止在坡度大于25°陡坡地块进行横向推土作业
——夜间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严禁在硬冻煤层猛推硬啃
——坡地作业发生故障时,必须将铲刀降至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
——机作业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平地上,并把铲刀降落着地。
2.6.5  车子标志
——车辆由归属部门建立专门台帐,统一管理、维护、保养,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的厂内机动车驾驶证。禁止无证人员动用。
——车必须按照公司指定的场所停放,严禁进入油库、氢站。
车电量不足时应停止使用,严禁亏电行驶。充电瓶时应遵守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车充电时应距离明火处5米以上并加强通风。
——使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在确认电瓶车性能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机、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不完好不准开车。
——行驶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时速20公里以下,不准随意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弯及车间厂房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装运物品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许超过1.5米,宽度两侧不许超过10厘米,前后长度不能超过1米。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等冒险作业,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电瓶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厢严禁载人。车辆在行驶,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电瓶车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强行通过。
——停车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电门开关钥匙。电瓶车电门关闭前,司机不得离开。
2.7  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检查
2.7.1  整车检查
——完整无缺,驾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
——车容整洁,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车外最大允许噪音符合GB1499的规定,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4761.5或GB14761.6规定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7.2  灯光、电气系统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