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平台技术规范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time recording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latform
目  录
前  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平台功能要求 (5)
5 平台与接口技术要求 (8)
6 平台安全与运行环境要求 (9)
附录A (11)
附录B (16)
前言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平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与接口技术要求、平台安全与运行环境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管理平台和企业平台,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计时培训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计时培训管理的基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管理平台management platform of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time recording system
部署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学员计时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信息共享
的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3.2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企业平台enterprise platform of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time recording system
小型汽车图片部署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对学员计时培训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服务,并为相关管理机构提供信息的平台,以下简称企业平台。
3.3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 time and distance recording terminal for vehicle 安装在教练车上,采集和记录车辆的位置、速度和运行状态,学员的培训阶段、培训起止时间、培训里程等信息,以及学员、教练员的图像信息,并能通过记录卡或无线通信网络将信息上传到管理平台和企业平台的终端设备。
4 平台功能要求
4.1 企业平台
4.1.1 身份信息采集功能
应能采集学员、教练员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内容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规定。
4.1.2 图像采集功能
应能在教学过程中对学员、教练员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和记录,存储和显示车载计时计程终端采集的图像信息。
4.1.3 计时功能
4.1.3.1 应记录教学培训过程中学员理论学习(含课堂学习和远程网络学习)和模拟驾驶阶段学习信息,包括:学员信息、教练员信息、培训学时等。
4.1.3.2 应能实时接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上传的动态信息,并在电子地图中显示教练车的位置。
4.1.3.3 应能根据车辆号牌、教练员、学员、培训时间等条件查询教练车。 4.1.3.4 应能记录教学培训过程中学员实际驾驶操作训练信息,包括:学员信息、教练员信息、培训学时、培训里程、教练车位置、行驶速度及运行方向信息等,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和回放指定时间内的车辆行驶轨迹。
4.1.3.5 当学员道路训练或场地训练超出预设的电子围栏范围时,应在企业平台、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进行报警提示,企业平台应停止记录培训信息。
4.1.3.6 当教练员、教练车不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培训教学时,应在企业平台、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进行报警提示,企业平台应停止记录培训信息。
4.1.3.7 应能自动生成培训记录及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