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5年6月
一、大赛简介 (2)
二、参赛指南 (3)
1.参赛项目要求 (3)
2.参赛对象 (3)
3.报名方式 (4)
4.大赛组委会 (4)
三、赛事安排 (5)
1.报名阶段 (5)大众
2.初赛复赛阶段 (5)
3.全国总决赛阶段 (5)
四、评审及奖项说明 (7)
1.专家委员会 (7)
2.各环节评审要点 (7)
3.奖项设置 (8)
附件:常见问题解答(FAQ) (9)
一、大赛简介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300个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100个团队,实践组200个团队。全国总决赛由吉林大学承办。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3.报名方式
可通过大赛、大赛APP或大赛公众平台进行参赛报名(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均可提交报名信息)。
(1)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2)大赛APP
(3)大赛公众平台
4.大赛组委会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黄晶
:(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huangjing@moe.edu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吉林大学团委代磊
:(0431)85166554,传真:(0431)85159217
:dailei@jlu.edu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李灿
:(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lican@moe.edu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