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SQB 10028—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重汽公司设计的汽车产品的型号构成及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陕重汽公司新设计的汽车产品的型号编制。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 8170—87 数字修约规则
GB/T 17350—1998 专用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
3 术语及定义
3.1 汽车产品型号
为了识别车辆而给出一种车辆指定的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3.2 企业名称代号
识别车辆制造企业的代号。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 08 -30批准 2007- 09 - 01实施
SQB 10028—2007
3.3 车辆类别代号
陕西汽车网表明车辆所属分类的代号。
3.4 主参数代号
表明车辆主要特征的代号。
3.5 产品序号
表示一个企业的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投产顺序号。
3.6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识别专用汽车的结构类别和用途的代号。
3.7企业自定义代号
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
4 产品型号的构成
4.1 货车、客车及挂车产品型号的构成见图1。
□ □ ○ ○ ○ ○ □ □ ○ ○ ◇ □□ ○
企业名称代号 变型号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其他重要特征代号
主参数代号 驱动型式或挂车制动
型式代号
产品序号 轴距(dm)
驾驶室类型(或车身承载型式、 发动机功率或挂车轴数代号
挂车类型)代号
□——字母 ○——数字 ◇——字母或数字
图 1
SQB 10028—2007
4.2 专用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专用车产品型号的构成,见图2。
□ □ ○ ○ ○ ○ □ □ □ □ □ ○ ○ ◇ □□ ○
企业名称代号 变型号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重要特征代号
主参数代号 驱动型式或挂车制动
型式代号
产品序号 轴距代号(dm)
专用车结构特征代号 发动机功率代号
专用车用途特征代号 驾驶室类型代号
□——字母 ○——数字 ◇——字母或数字
图 2
5 产品型号构成中代号含义及规定
5.1 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SX”表示。
5.2 车辆类别代号,按表1的规定。
车辆类别代号 | 车辆类别 | 车辆类别代号 | 车辆类别 |
1 | 载货汽车 | 5 | 专用汽车 |
2 | 越野汽车 | 6 | 客车 |
3 | 自卸汽车 | 9 |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
4 | 半挂牵引车 | — | — |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SQB 10028—2007
5.3 主参数代号
5.3.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5.3.2 客车及客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用客车的总长度(m)表示。
5.3.3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时,仍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5.3.3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8170 的规定。
5.3.4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参数值的第一位用“0”占位。
5.3.5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5.4 产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以0、1、2……依次使用。
0——表示该车辆类型和(或)主参数为初次设计;
1——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一次重大改进设计;
2——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二次重大改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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