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7.22
∙【字 号】陕发改煤电〔2016〕950号
∙【施行日期】2016.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实施方案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建设局、工业信息化(经济信息)局、交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建设局、工业信息化(经济信息)局、交通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建设局、工业信息化(经济信息)局、交通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建设局、工业信息化(经济信息)局、交通局,西北民航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西部机场集团:
为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推动陕西省治污降霾,依据国家八部委(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结合陕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终端能源电能消费比重,提高煤炭消费中电煤比重,提高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
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根据不同电能替代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面向终端能源市场,发挥电能清洁、安全、智能的优势,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实现“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气)、以电代柴”,形成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二)具体要求
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营监管机制,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推动我省电力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改革,以全面创新为引领,深化“一地多品”电能替代建设,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做出积极贡献。2016年实现电能替代电量30亿千瓦时,力争到2020年,累计实现电能替代电量20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3.8万吨。
二、工作任务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等领域开展用电市场潜力调查工作,超前预测电力需求,准确分析电网供电能力。三是积极在生产制造、轨道交通、集中采暖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电能替代专项潜力调查,分析项目推广存在的可能和问题,研究加快推广电能替代的改进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二)大力推动居民采暖、制冷领域电能替代。一是对采暖具有刚性需求的陕北、关中地区和有采暖需求的陕南部分地区,重点在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实施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分散电采暖10万平方米,替代电量13亿千瓦时。二是在燃气(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实施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热泵1200万平方米,替代电量12亿千瓦时。三是在农村地区,以西安及周边100公里范围为重点,逐步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四是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蓄能供暖、供冷。“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冰蓄冷60万平方米,替代电量3亿千瓦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
府负责)
(三)积极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充分发挥电能能量密度大、转换效率高的优点,在工业领域实施以煤改电、油改电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发展。一是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替代燃煤锅炉。二是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玻璃等行业,鼓励推广使用电窑炉,使用电动液压锤代替蒸汽锤等。三是在采矿、食品加工、设备制造等生产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使用高效电动工具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和用能产品,实现电能高效利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替代电量4亿千瓦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负责)
(四)大力拓展交通领域电能替代。一是积极完善和落实补助政策,推动电动汽车的应用。重点在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租赁服务等领域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轨道交通重点项目41项、电动车重点项目7项,实现替代电量23亿千瓦时。二是加大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试点城市电动汽车推广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建充电站500座,充电桩9.4万个, 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0万辆,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动汽车车联网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的高速快充网络。三是在咸阳、榆林、延
安、汉中、安康等有应用条件的机场航站楼支持空港陆电等新兴项目,推广应用桥载设备,推动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北民航管理局、各市政府、西部机场集团负责)
(五)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较大的电网,推广应用储能装置,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更多消纳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提高社会用能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负责)
(六)大力支持农业生产领域实施电能替代。在农业排灌、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将燃油(煤)用能改为电能,减少大气污染。一是在节水灌溉方面,积极为农业电排灌创造条件。二是在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围绕提高牲畜饲养、屠宰作业方面的电气化水平,大力推广电动加工、电动给料、冰蓄冷藏等技术。三是在特果业发展方面,积极推动喷灌、热泵育苗、筛选水果、空调冷库全部电气化。四是在“果网”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支持“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应用提供可靠电力保障。五是积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在农副产品加工方面,做好电动脱粒机、电
陕西汽车网动烘干机、核桃脱皮机、热泵型烤烟房等技术的推广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负责)
(七)在农村居民生活领域加快实施电能替代。结合撤乡并村重点镇建设,倡导“零排放”生活,调整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家用电器设备,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电气化率,降低农村散煤使用和秸秆使用比重。一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居民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生活节奏快的特点,重点推广电饭锅(电饭煲等)、微波炉、电压力锅、豆浆机、电磁灶、饮水机、电暖气(碳晶电采暖、小太阳、电热毯、暖风机等)、空调(制冷机等)等多功能高效家用电器。二是针对一般农村家庭平时留守人口多为老人、小孩的特点,重点推广微波炉、电磁灶、饮水机、电采暖、空调(制冷机等)等安全清洁类家用电器。三是针对边远地区农户居住条件落后,外出打工人员多,假日短期回乡,用电季节性强的特点,重点推广电水壶、电饼铛、电热毯、电磁灶等快捷便携类家用电器。(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统筹制定规划。将电能替代纳入能源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地区用电用热需求,结合热电联产、区域高效环保锅炉房、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供应方式,在城市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电能替代发展,保障电能替代配套电网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府负责)
加强统计分析,完善标准制度。加强本地区电能替代潜力分析,明确电能替代实施方向和路径,制定电能替代具体工作方案。超前做好相关区域电网配套建设、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和供电服务工作,对电能替代的实施情况做好统计。着力推动绿电能替代供给侧改革和工业企业需求侧绿电能替代工作,推广重点技术应用。修订完善居民住宅供热用冷相关标准,将交通领域电气化纳入相关规划并推广和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做好分区域、分年度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开展。(实施电能替代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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