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2.03
【字 号】海政发〔2013〕61号
【施行日期】2013.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海政发〔2013〕6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3月12月3日
 
海淀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海淀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急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
天气时大气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促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护公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污染源监察力度和频次,切实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工作,以强调健康提醒及倡导企业、市民自主减排措施为主,有效落实重污染日环境保障应对措施,为我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奠定基础。
  二、预案体系
  为使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参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分预案内容,我区拟定了10个分预案,即《机动车限行及交通保障分预案》《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监管执法分预案》《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建设系统扬尘污染控制分预案》《园林绿化系统扬尘污染控制分预案》《水务系统扬尘污染控制分预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分预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预案》《气象保障分预案》和《健康医疗防护分预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标示,预警一级(红)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响应(蓝):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预警三级响应(黄):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三)预警二级响应(橙):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响应(红):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四、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我区将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日应急措施,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预警四级响应(蓝)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响应(黄)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加强区域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单位的监管,督促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三)预警二级响应(橙)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参照预警三级响应(黄)执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4)在现有“禁烧”、“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全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
  (5)加强区域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单位的监管,督促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四)预警一级响应(红)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