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十五”回顾和“十一五”展望
“十五”时期,北京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市建立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协作、市民积极参与的良性环保工作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在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不断改善。
一 “十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及成效
“十五”期间,全市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城市环境污染呈现缓解趋势,同时在植树绿化、防风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及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市生态状况不断得到好转,促进了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1.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2001以来,全市实施了控制大气污染第5至第11阶段措施,主要包括防治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污染等4个方面。
在防治燃煤污染方面,采取了改善能源结构、低矮面源和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等措施。目前天然气用量增加到25.5亿立方米,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9000万平方米,各类电采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市区原有1.6万台20吨以下燃煤锅炉,80%以上改用清洁能源。电厂锅炉全面开展脱硫治理,建成6套脱硫设施;低硫优质煤推广使用量超过800万吨。
在防治机动车污染方面,新车提前执行了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开始供应符合第三阶段标准的燃油。严格在用车机动车排放管理,实行了环保标志管理、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高排放车限行等措施,50%左右的老旧公交、出租车及高排放车得到更新淘汰。
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成立了市扬尘办,完善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不断加大工地扬尘监管力度。扩大道路机扫和喷雾压尘面积,加强城市建成区的绿化和裸露地面整治,全面整顿砂石料场,郊区农田实行的“留茬免耕”、保护性耕作等措施也对扬尘的控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防治工业污染方面,实施了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市区迁出企业百家以上,郊区中小型水泥厂、石灰厂、砖瓦厂以及水泥立窑大部分关停,东南郊化工区调整搬迁全面启动,首钢调整搬迁开始进行。
2.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污水处理和节约用水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监管力度,在密云、怀柔水库及周边地区开展了建设围网,取缔违法建设、旅游饭馆、网箱养鱼以及关停上游小矿山等工作,主要城镇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初步划定。二是加快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4年城近郊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8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58%;郊区各城关镇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1/3的中心镇也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继续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污水截
流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三是合理利用和开发水资源,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取得较大进展,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了再生水回用设施,“十五”期间年均节水量超过1亿立方米,2004年再生水回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全市重点实施了四环路沿线部分临街住宅安装隔声窗、部分铁路和地铁路段安装隔声屏障等工程,对城八区及通州区内列车实行限鸣。禁止居民住宅楼内建设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设施,加强对高考期间施工扰民、餐饮娱乐业、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等噪声专项检查、治理。2003年以来在50多个小区开展了“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目前已命名15个小区为首批“安静居住小区”。同时,对全市环境噪声功能区重新调整划定,并进行了首都机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
4.完善固体废物的管理
“十五”期间,北京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小区、大厦和工业园区垃圾分类收集范围继续扩大。2004年城近郊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8%,
比2000年提高12.3个百分点。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3.3%。成立了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立了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以及污染源和经营单位报告、检查制度。制定实施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其中大兴南宫医疗废物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运行,朝阳区高安屯建设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开工建设。“非典”期间开展针对性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和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因环境问题造成传染和影响。
5.重视辐射环境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和广播电视(台)、无线电发射塔的增容、扩建,电磁辐射问题变得越来越敏感,放射性废物、废源污染隐患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十五”期间,北京市从加强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完善制度入手,不断规范辐射环境管理,完成辐射管理中心建设,建立了辐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常规监测体系以及应急事故响应机制。制定实施了《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数据库管理。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及时安全收贮,放射性废物库建设正在加紧进行。
6.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北京市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实施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三道绿生态屏障”已初具规模。山区生态建设以营造水源保护林和水土保持林为重点,飞、封、造并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山区林木覆盖率由2000年的57.23%提高到2004年的67.85%。以“五河十路”为主体的平原绿生态屏障建设和风沙危害区治理绿化任务基本完成,2004年平原地区林木绿化率达到23.57%。城市地区以积极推动集中大绿地建设为突破口,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等绿化工作全面推进,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0年的36.34%提高到2004年的41.91%。全市共治理山区水土流失面积近3500平方公里,7个山区县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水土流失控制率达到95%。据了解,目前全市林木覆盖率已经超过50%。
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得到加强。结合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相继建成大兴、密云、平谷、怀柔生态农业示范县和延庆、平谷、密云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全市数10个乡镇、上百个村分别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其中6个乡
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郊区近百万亩农田实现了保护性耕作,推广生物防治、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畜禽粪便治理等工作取得进展,80%以上的农田、菜地、果园实施了节水灌溉措施。郊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受到重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所改善。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20个,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8.3%。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二 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1.空气环境质量
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由2000年的177天增加到2004年的229天,增幅为14.1%;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年日均值分别降低23%、8%、19%,二氧化氮持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自1984年建立大气自动监测系统以来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比例可以达到63%左右,但“十五规划”确定的70%二级以下天数的目标难以实现。
主要原因是某些任务尚未完成,如煤炭消耗压至2000万吨,淘汰全部高排放车,重点企业实行压产搬迁等,全市开复工面积大幅增加也超出原先预计的水平。
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004年年日均值超过国家标准49%,且在2004年空气质量超过二级的天数中,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高达96%。“十五”期间年臭氧超标天数和超标小时数分别平均维持在50多天和200多小时,臭氧污染问题开始受到关注。
2.水环境质量
密云、怀柔水库一直符合国家二类水体水质标准,城市中心区水系和城市下游地区水质总体上逐步好转,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2004年,达标河流长度、达标水库库容、达标湖泊容量分别为总长度或总容量的45.2%、67.2%和35.2%。
但因为水资源持续短缺,全市地表水水体水质未见明显好转,河流、水库、湖泊的污染类型仍属于有机污染型,密云库区蓄水水平仍然偏低,水体已处于中营养化水平。部分整治后的河道由于缺少新水补给,水质恶化的趋势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另外由于“十五”以来遇连续干旱年,地下水持续超采、水位持续下降,平原区地下水已累计亏损70亿立方米,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近半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
3.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
从近年来监测情况看,城近郊区和郊区主要城镇的区域环境噪声与交通噪声基本稳定。2004年市区建成区、远郊区县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8分贝和54.4分贝,交通干道两侧噪声平均值分别为69.6分贝和69.1分贝。全市电磁和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一直维持在正常水平。
但是部分地区、部分路段的噪声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仍是众投诉热点,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之一。辐射信访和投诉激增,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
4.生态状况
2004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49.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9%,人均绿地达47.05平方米,为生态状况的持续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山区森林总体质量不高,市区绿地总量不足,热岛效应比较突出,城乡结合部地区绿地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由于农用化学品大量使用导致的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系统脆弱,环境容量较小,风沙危害依然存在,山区水土流失还比较严重,全市生态用水明显不足。另外,区域生态退化未得到根本扭转,“十五”时期是外来沙尘影响特别严重的5年,仅2003年未发生。外来沙尘影响也使人们对于大自然的“报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展望
“十五”期间,北京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但随着首都经济步入发展水平提升的新阶段,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与较低的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矛盾将会愈加突出。因此,为了实现2008年“绿奥运”承诺,达到新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将北京建设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和“生态城市”的远景目标,“十一五”期间,还必须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使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由于燃煤量大仍然是北京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冬季采暖期,因此为了进一步改
善空气质量,还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终端用煤。中心城平房区小煤炉、20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20吨以上燃煤锅炉加快脱硫、除尘改造,达到使用年限的力争改用清洁能源,现有燃煤(热)电厂完成脱硫、高效除尘和脱氮治理工程。远郊区县城镇燃煤茶炉大灶等低矮面源全部改用清洁能源,供暖以集中供热为主并采用洁净煤技术,逐步取消小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分散工业用燃煤锅炉。同时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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