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车辆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架空层停车场,供住户停车使用;
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小区住户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设备设施费用和人员工资及法定税费等;
2.车辆在物业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车辆损坏,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如丢失,由管理方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车辆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架空层停车场,供住户停车使用;
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小区住户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设备设施费用和人员工资及法定税费等;
2.车辆在物业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车辆损坏,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如丢失,由管理方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车辆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地面、架空层住户机动车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b.地面、架空层住户非机动车承租之临时专用停车区(严禁非机动车乱拉电线充电);
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物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情况给予办理,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服务费后申领《停车证》,物业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上;
8.访客车辆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a.地面、架空层住户机动车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b.地面、架空层住户非机动车承租之临时专用停车区(严禁非机动车乱拉电线充电);
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物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情况给予办理,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服务费后申领《停车证》,物业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上;
8.访客车辆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服务中心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
10.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及房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物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属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物业服务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2.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
13.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否则视同违规使用停车场,该物件视同废弃物处理,不得异议,为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住户承担;
15.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
10.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及房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物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属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物业服务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2.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
13.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否则视同违规使用停车场,该物件视同废弃物处理,不得异议,为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住户承担;
15.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
16.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准许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7.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8.凡违反或侵害本规定事项者,由物业服务中心视情节斟酌处理,若情况紧急或事态严重时,需进行排除障碍将暂时限制车辆进出;
19.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者不负责车内贵重物品的遗失赔偿。
20.小区车辆专用磁卡及专用《停车证》,禁止转借他人或用于不同车辆,如遗失或损坏,请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撤销,重新申请,如有谎报遗失或延误挂失至不明车辆进入,将扣留车辆报警查办,并追究原持卡(证)人;
四、安全规定:
1.小区停车场规定停车最大速限每小时5公里,车辆进入架空层停车场时,请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匝道、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妥,以防物品失窃;
17.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8.凡违反或侵害本规定事项者,由物业服务中心视情节斟酌处理,若情况紧急或事态严重时,需进行排除障碍将暂时限制车辆进出;
19.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者不负责车内贵重物品的遗失赔偿。
20.小区车辆专用磁卡及专用《停车证》,禁止转借他人或用于不同车辆,如遗失或损坏,请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撤销,重新申请,如有谎报遗失或延误挂失至不明车辆进入,将扣留车辆报警查办,并追究原持卡(证)人;
四、安全规定:
1.小区停车场规定停车最大速限每小时5公里,车辆进入架空层停车场时,请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匝道、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妥,以防物品失窃;
4.停车设施损坏或机械操作不良,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处理;
5.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及停车场;
8.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9.停车场内车辆请勿长时间慢速暖车及急速加油门,以免污染空气,产生噪音,影响健康;
10.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
11.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否则立即将车辆驶离小区,以防灾害;
12.车辆在停车场内抛锚时,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并立刻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
13.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5.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及停车场;
8.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9.停车场内车辆请勿长时间慢速暖车及急速加油门,以免污染空气,产生噪音,影响健康;
10.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
11.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否则立即将车辆驶离小区,以防灾害;
12.车辆在停车场内抛锚时,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并立刻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
13.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14.在停车场内实施车辆清洁保养或货物装卸,请将所遗留的垃圾或杂物清理干净,以保持整洁;
15.车辆如有漏油或易引起安全问题的情况,住户发现后应尽快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机动车摇号结果
16.严禁三轮车架空层停车场,以维护人、车的安全;
17.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业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如需较久停留,请通知物业;
18.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保管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五、小区内货物装卸停车管理准则:
1.装卸货物采用短时间装卸原则,以避免占用车道;
2.装卸货物车辆进入小区应注意各类交通标志,因装卸货物造成他车或公共设施损毁的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不可久置卸货区,应尽快完成装卸并清理四周环境,由管理人员检查无破坏及污
15.车辆如有漏油或易引起安全问题的情况,住户发现后应尽快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处理;机动车摇号结果
16.严禁三轮车架空层停车场,以维护人、车的安全;
17.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业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如需较久停留,请通知物业;
18.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保管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五、小区内货物装卸停车管理准则:
1.装卸货物采用短时间装卸原则,以避免占用车道;
2.装卸货物车辆进入小区应注意各类交通标志,因装卸货物造成他车或公共设施损毁的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不可久置卸货区,应尽快完成装卸并清理四周环境,由管理人员检查无破坏及污
染的驶离现场;
4.凡运出大型或重要物品时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放行单》方可放行,管理人员为安全需要可对车内货物及行李进行检查;
5.住户搬出大型大宗贵重物品时,时可专门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
六、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架空层车位原则上应属于本栋业主使用,为了公平起见,如果车位不满足的情况下,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组织一年进行摇号依次定车位。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停车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停车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停车证》;
4.住户遗失《停车证》,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5元;
七、罚则
1.进入小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停车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大门;
4.凡运出大型或重要物品时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放行单》方可放行,管理人员为安全需要可对车内货物及行李进行检查;
5.住户搬出大型大宗贵重物品时,时可专门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
六、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架空层车位原则上应属于本栋业主使用,为了公平起见,如果车位不满足的情况下,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组织一年进行摇号依次定车位。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停车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停车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停车证》;
4.住户遗失《停车证》,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5元;
七、罚则
1.进入小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停车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大门;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对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 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物业服务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而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a.未按规定对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 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物业服务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而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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