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汽车抵押贷款合同(通用15篇)
常用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篇1
贷款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_________________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汽车首付多少第一期贷款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清单)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签订生效或具体生效时间。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常用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篇2
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贷款产品,双方已签订公司车贷业务合作,现因乙方需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购车(汽车抵押贷款)分期还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向银行递交申办信用卡购车分期还贷手续,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资料(以银行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准)的真实性,如有不实,由乙方承担欺诈或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乙方申请贷款向甲方购买的车型为:,贷款金额为: ,贷款期限为: 。
三、为办理贷款购车手续,乙方须先交纳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购车首付款或者贷款保证金(可直接充抵购车款),乙方完成贷款手续后,必须在我公司完成购车手续,不得向其他经销商购车。特殊情况下,如果甲方不能提供乙方选购车型,或超过约定时间还是不能提供车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到其他指定经销商处调车,但其余手续仍然在我公司履行完成。
四、银行审核通过后,乙方须在接到银行通知后24小时内领取购车信用卡,并在当日工作时间向甲方刷出申请金额(即以银行贷款向甲方支付购车款)。逾期则按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日仍未刷卡支付购车款,则双方购车合同解除,甲方除不予交付汽车外,乙方支付的首付车款或购车保证金亦不予退还,充作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将通知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五、乙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后,在提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主动配合办理车辆落户和车辆抵押手续(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逾期办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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