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厂内返修管理规定
一、厂内返修定义:
维修班组确认完工但未交付顾客前的,对工单确定维修部位进行的第二次或更多次施工处理。
二、厂内返修的判定:
由质检或总质检判定。
三、厂内返修的处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处罚分为ABC三类。
A类属非技术难度,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足,应开厂内返修单,在厂内返修公告栏内公告。
B类属工作责任心不足、服务意识不强,会导致维修质量、维修时间、维修费用过高而引起CS下降,应开厂内返修单,并对该班组每次30元。
C4s报价类属团队意识不强、诚信度不够、影响面较大,应开具厂内返修单,并每次50元。
四、处罚承担比例:
1、班组长+操作者=20%+80%
2、当班组长与操作者同属一人时承担100%责任。
五、返修通报:
内/外返修由总质检及时通报。内部返修当日通报,外部返修在返修完工后通报。
六、返修汇总分析:
由总质检和车间主任根据每月返修记录档案进行返修原因分析,并且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改进措施,保证维修质量持续和稳步提高。
A
1、车辆维修时未安装三件套〈前台未使用的由前台负责〉。
2修理工具、抹布等杂物遗留在车内。
3、修理时,需移开车主物品的,完工后未作还原。
4、班组未自检,工单、报修呈批书等单据,未按规定签名。
5、油水液面未按规定加注。
6、电池头松动,清洁不干净。
7、保养后或更换四门后,四门润滑不良。
8、非修理音响、空调的,在施工中使用音响、空调。
9、修理后,内饰、座位、方向盘、变速杆、钥匙、各类油尺拉手、门拉手等部位有油污并未处理。
10、保养或换“53水”后,有油迹水渍沾污车辆部件上未作清理。
11>保养后,转向限位胶未打黄油。
12、保养后,车内功能开关不良,而未作书面提醒。
13、更换破碎的玻璃后,碎玻璃未清除干净。
14、抛光打腊后,未作有效清洁,腊粉飞溅到其它部位。
15、打腊后,雨刮及大灯喷水嘴不导通。
16、油漆作业时,油漆飞溅到其它未作业部位,且未作有效清理。
17、油漆施工后,抛光不全,部分位置效果明显不良。
B
1、少报、少做维修项目和漏装零部件;漏报、误报呈批书维修项目或零件;
2、班组作业前,未对车身破损登记检验造成争执的。(班组作业前,应对维修车辆作动工前的环检,并核对前台环检单内容。)
3、保养后,有故障灯亮〈未上报主管〉或保养灯未归零。
4、保养后,灯光不全或接触不良(可用手拍亮的〉,更换大灯后光照位置偏差过大。
5、保养后,轮胎气压不符合厂家规定。
6、保养后,雨刮工作不良〈刮不干净、不喷水、异响、失效〉。
7、做二级保养以上时,各风管、水管卡安装不到位。
8、更换电池后,时钟未调整。
9、由于施工时,造成音响锁码而未帮助解锁。
10、空调维修后,气咀盖未安装或缺少。
11、机油盖、诊断座盖未装复到位。
12、少装漏装螺丝、专用垫片,主要部位螺丝未按规定力扭紧固。
13、大修或较大工作镀金翻新、线路修理、拆装仪表台、二保等项目时,电线未
包扎、真空管脱落、线插头脱落。
14、换件或修复位置校正不准〈偏差超标〉。
15、砂板焊缝不平、漏焊、脱焊、虚焊。
16、安装部件,缝隙不对称、超标。
17、换挡风玻璃后,A柱或C柱处有玻璃胶外现。
18、换四门玻璃后升降异响,门皮安装不良有手印。
19、修理或更换后尾灯、后挡板、尾箱盖、后叶子板后,引起尾箱漏水。
20、油漆作业后,差过大、表面流泪、桔皮、麻点、起泡。
21、油漆覆盖面积不够,有漏喷现象。
22、油漆表面凹凸不平。
23、根据施工单要求,故障未排除,施工中又造成新的问题未解决。
24、喷漆班组出现同一部位第二次喷漆作业,但没有确认完工交车的〈有材料消耗〉
C
1、各班组、工种之间有出现分不清责任的厂内返修时,由下一道工序的操作班组承担返修责任。
2、质检员确认内部返修后,操作班组或组员不及时进行处理,与质检员发生争执的。
3、因方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轴螺丝、放油螺丝、轮胎螺丝等安全性部件扭力不够,紧固〈不达标准〉,造成或未造成车辆使用者发生交通事故的。
4、不按工单报价项目如实作业,不如实报价,有意虚报过大项目,造成客户流失和投诉的。
5、没有工单直接修理,或客户自带零件而S/A不知情的。
在修复过程中,有违章操作且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