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甲醇燃料推广与甲醇汽车试点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08
【字 号】陕政办函[2012]157号
【施行日期】2012.10.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甲醇燃料推广与甲醇汽车试点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2〕1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省甲醇燃料推广与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甲醇燃料推广与甲醇汽车试点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娄勤俭 常务副省长
汽车改甲醇
  副组长:李XXX 副省长
  成 员:孙安会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贺久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虹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安西印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银玉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省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肖剑声 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马延平 省安监局巡视员
  杨 明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朱亚利 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刘明权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杜清江 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贺久长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