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本次设计的东大道位于观音桥商圈内,起于黄观路口,与规划的南大道平交,向北延伸,分左右两幅由南向北下穿建新东路、兴隆路、北城天街、洋河中路,最终在洋河北路出洞。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双向四车道,分左右两幅,单幅宽度为8.5m,道路全长约2.347公里。
2、设计内容
3、设计依据
(1)《观音桥商圈6.8平方公里控制性规划》;
(2)东大道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隧道电气工程及通风排烟工程施工图。
4、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试用)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2012)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71—2004)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与规定
5、交通标志
5.1 标志设置
1、标志设置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为了保证交叉口行车安全,由交叉口内最不利的冲突点,即最靠右侧的直行机动车与右侧横向道路上最靠中心线驶入的机动车在交叉口相遇的冲突点起向后各退一个停车视距,将这两个视点和冲突点相连构成的三角形称为视距三角形。在视距三角形内不允许有阻碍司机视线的物体和道路设施存在。东大道设计速度为40(km/h),停车视距为40m。
在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的情况下,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应紧靠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的侧向距离。
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及路上构造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同时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
标志的版面应面向来车方向,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度~10度,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度~45度,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0度~10度的俯角。
标志板在一根标杆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危险程度先重后轻排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物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
标志安装在单柱或双柱式标杆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为200cm~250cm,但安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不低于100cm。标志板外缘距路面侧石线不小30c
m。标志板安装在悬臂上,考虑到通行净空和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素,安装高度控制在550cm。对于附着式标志同样应当符合200cm~250cm和侧向净空不小于30cm的要求。
2、东大道交通标志设置要点:
在东大道起终点处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志、双悬臂指路标志以及限速、限高等禁令标志,禁令标志采用门架式。
在隧道出入口设置隧道标志,隧道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名称和长度,宜设置在隧道口前方50~250米处。
在行人横洞顶部设置行人横洞指示标志,行人横洞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行人横洞位置,在隧道发生紧急状况时指示隧道内人员逃生路线,双面显示,采用电光标志,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
在行车方向左侧行车横洞处设置行车横洞指示标志,行车横洞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行车横洞位置,在隧道发生紧急状况时指示车辆改行行车横洞,双面显示,采用电光标志,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
在紧急电话上部设置紧急电话指示标志,紧急电话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内紧急电话位置,双面显示,采用电光标志,安装高度净空不小于2.5m。在消火栓上方设置消防设备指示标志,消防设备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内消防设备位置,采用电光标志,安装高度净空不小于2.5m。紧急电话指示标志安装位置依据隧道监控设备平面布置图,消防设备指示标志安装位置依据隧洞段给排水平面图。
在隧道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采用电光标志,单面显示,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于隧道侧墙上,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大于1.3m,,间距应不大于50m。
在紧急停车道设置紧急停车道指示标志,位于紧急停车带5m左右,安装高度净空不小于2.5m。
在隧道弯道及陡坡处设置急弯减速警告标志,分别设置在左侧隧道ZK0+245、ZK0+815、ZK1+765,共计3处;在反向弯道处设置反向弯道的警告标志,分别在ZK1+760、ZK0+810、YK0+490、YK1+315,共计4处。
隧道内弯道设置线形诱导标,线形诱导标板的下缘至地面的高度为120cm~200cm,标志
板应尽可能垂直于驾驶员的视线,每间隔10m设置一组,分别设置在YK0+130~YK0+240、YK0+490~YK0+810、YK1+315~YK1+785、ZK0+130~ZK0+240、ZK0+490~ZK0+810、ZK1+320~ZK1+760。
5.2 版面设计
标志根据其版面内容的不同,分为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几种,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和《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试用)规定执行。
交通标志的文字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设计图中的指路标志为中文标准版面。
交通标志的图案、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制作。
所有标志应当粘贴微棱镜超强级反光膜。
5.3 标志结构
5.3.1 标志板结构及材料线形诱导标志
标志结构设计基本风速采用25.9km/h。
标志杆的地基承载力采用150kpa。
标志板由标志面、标志底板及滑槽等组成,标志面采用铝合金板,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 5768-2009)要求。指路标志厚度3.0mm;警告、禁令、指示标志板厚度1.5mm。
对标志中的内容图案、文字(包括箭头、汉、英文字、数字等)选用二级(微棱镜超强级)反光膜。同一块标志板上,标志底板和标志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相容性,防止电化作用,不同的热膨胀系数或其他化学反应等造成标志板的锈蚀或损坏。
5.3.2 标志立柱
标志立柱采用钢管制作,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要求。
所有钢构件必须采用热浸锌作防腐处理,不再喷漆。立柱、底板、横梁、法兰盘等大构件
镀锌量为600g/m2,抱箍等小构件镀锌量为350g/m2。
对应不同板面大小的交通标志牌采用不同的支撑机构:单柱式选用114、140钢管,F悬臂式标志杆选用219、273钢管。。
6、交通标线
根据国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的相关规定,本工程交通标线主要由车行道边缘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标记等路面标记。
标线使用热熔型涂料标线(表面撒反光玻璃珠),标线干膜厚度为1.8mm。热熔型涂料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要求。
车行道边缘线(白)15cm,中央双黄线(黄)15cm,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采用"2m/4m"间隔的虚线(白),宽度为15cm,并配双面反光突起路标。
人行横道线长5m,间隔60cm,线宽40cm。
导向箭头设在临近车道变化处,图案为白,导向箭头长度为3m。
隧道内设置轮廓标,安装在隧道壁上60cm高度位置,发射器颜左侧宜采用黄,右侧宜采用白,布设间距为20m,轮廓标的其他性能应满足JT/T38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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