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阶段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综合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报废车辆中包含大量废钢铁、废有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对其进行回收利用能够有效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是保障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
中国的汽车拆解行业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1年到2009年,报废汽车逐步以汽车探索
正规渠道流向具有处理资质的拆解厂,但是正规渠道的回收率非常低;第二阶段是2009年到2012年,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于2009年7月联合发布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对部分车型的以旧换新给予补贴。该政策效果明显,促进了正规渠道回收率的提高以及汽车拆解行业规模的扩大,并于2012年底实施结束。第三阶段是2013年至今,汽车拆解行业在前期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
发展阶段
二、政策
汽车回收拆解作为连接销售制造重要一环,相关政策有望加速推行。2020年7月商务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提到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机动车信息,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传机动车拆解前照片,机动车拆解后,上传拆解后照片。上传的照片应当包括机动车拆解前整体外观、拆解后状况以及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对按照规定应当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拆解后,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汽车报废回收相关政策
时间 | 颁发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14.08 | 商务部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 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等信息。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杜绝变相压低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 |
2016.03 | 国务院 | 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 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整合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进场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交易方在车辆所在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2017.01 | 环保部办公厅商务部 | 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 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二手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档案和核查机制,加强对二手车环保达标检验的监管工作,严防超标排放车辆造成污染转移。 |
2019.04 | 国务院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2019.12 | 商务部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 突出科学性、提高针对性、体现前瞻性、注重协调性的原则,新增企业建设项目选址要求,明确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新增企业设施设备要求,将设施设备分为一般类、安全环保类、高效拆解类及拆解电动汽车类,明确各类别下应具备的设施设备。新增拆解电动汽车应满足的要求,包括专设拆解场地,具备专门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以及拆解触电保护和贮存安全管理等,以适应动力蓄电池具有带电、高环境污染风险等特性。 |
2020.07 | 商务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机动车信息,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传机动车拆解前照片,机动车拆解后,上传拆解后照片。上传的照片应当包括机动车拆解前整体外观、拆解后状况以及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对按照规定应当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拆解后,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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