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
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一、礼貌周到 文明服务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四、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
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汽车电脑板维修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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